山亭中学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山亭中学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关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 (略) 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管委会为了减少该地块收储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土壤污染影响,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地块环境状况、合理规划利用该地块提供依据,委托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况
山亭中学北侧地 (略) (略) 山亭镇,该地块总占地面积*.94m2。东至长乐街、南至原山亭中学地块(现闲置,未来规划为商住用地)和原矿泉水厂(现为国美电器和凤凰百货入驻)、 (略) 、 (略) 。项目地块界限明确。地块西北侧的育德幼儿园已建设完成未启用,地块内其他部分未动工,保持用地现状。
二、调查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技术要求开展该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收集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 (略) 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资料。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必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该地块可直接用于教育用地(育德幼儿园已建设完成未启用)/城镇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关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 (略) 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管委会为了减少该地块收储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土壤污染影响,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地块环境状况、合理规划利用该地块提供依据,委托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况
山亭中学北侧地 (略) (略) 山亭镇,该地块总占地面积*.94m2。东至长乐街、南至原山亭中学地块(现闲置,未来规划为商住用地)和原矿泉水厂(现为国美电器和凤凰百货入驻)、 (略) 、 (略) 。项目地块界限明确。地块西北侧的育德幼儿园已建设完成未启用,地块内其他部分未动工,保持用地现状。
二、调查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技术要求开展该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收集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 (略) 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资料。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必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该地块可直接用于教育用地(育德幼儿园已建设完成未启用)/城镇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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