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对桐庐水电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毕浦电站橡胶坝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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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对桐庐水电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毕浦电站橡胶坝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12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产生生活污水,围堰建设和拆除时采取有效污防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定期对场地 (略) 实施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

(四)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浮油和含油污泥、废油漆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 (略) 置。

(五)做好#生生态、水生生态保护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12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产生生活污水,围堰建设和拆除时采取有效污防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定期对场地 (略) 实施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

(四)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浮油和含油污泥、废油漆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 (略) 置。

(五)做好#生生态、水生生态保护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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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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