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浙江南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固定式与移动式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作出浙江南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固定式与移动式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X射线固定式与移动式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湖环辐管〔2024〕18号 | 2024年12月10日 | |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X射线固定式与移动式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湖环辐管〔2024〕18号 | 2024年12月10日 | |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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