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市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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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市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饭堂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对食材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经处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项目。

  (二)服务地址: (略) (略) 102号。

  (三)服务年限:合同服务年限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两年一签,若出现违背履行合同约定相关 (略) 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按照比选排名依次递补。

  (四)服务主要内容:按照饭堂负责人提前下达的订单要求,于每日早上6时按时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送货清单,双方现场验收签名确认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同时,根据需要临时提供相应食材。

  (五)货物质量要求: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米面类货物须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食用油类货物须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禽畜类产品生产商须符合动物防疫规范要求;预包装类货物须具有QS认证标识,原产包装整装交付;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六)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能定时清洗消毒;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放,严防机械损伤;运输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略),不涂指(略)油,不佩戴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七)重量要求:所有品种在饭堂按除净重过秤,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为准。

  (八)价格要求:结算价应以本地“菜篮子”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详见附件4)。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详见附件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并 (略) 区范围内设有配送服务点和定量物资储备中心。

  (七)运送车辆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等。运送车辆为本项目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及时配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登记递交资料内容

  (一)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报名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登记申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五)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人原件备查)。

  (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七)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八)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提供运送车辆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一)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

  (十二)参选单位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配送车辆、仓储情况、食品安全责任险);技术部分(配送方案、应急方案、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信息化管理等)。

  (十三)参选单位提供报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5,单独密封)。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由我单位组成考评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后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本项目共选取1家单位。

  (三)比选结束后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框架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二)中选单位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三)此次比选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17:30)截止报名。

  (四)登记递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102号4号 (略) 机关事 (略) 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略)。

  (六)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 (略) 机关事 (略) 解释。



   (略) 机关事 (略)

  2024年12月10日



1.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报名表(附件1).docx

2.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2).docx

3.登记申请函(附件3).docx

4.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附件4).docx

5. (略) 府机关饭堂部分食材采购清单报价表(附件5).xlsx


  为进一步提高饭堂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对食材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经处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项目。

  (二)服务地址: (略) (略) 102号。

  (三)服务年限:合同服务年限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两年一签,若出现违背履行合同约定相关 (略) 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按照比选排名依次递补。

  (四)服务主要内容:按照饭堂负责人提前下达的订单要求,于每日早上6时按时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送货清单,双方现场验收签名确认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同时,根据需要临时提供相应食材。

  (五)货物质量要求: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米面类货物须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食用油类货物须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略)规范要求;禽畜类产品生产商须符合动物防疫规范要求;预包装类货物须具有QS认证标识,原产包装整装交付;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六)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能定时清洗消毒;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放,严防机械损伤;运输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略),不涂指(略)油,不佩戴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七)重量要求:所有品种在饭堂按除净重过秤,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为准。

  (八)价格要求:结算价应以本地“菜篮子”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详见附件4)。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详见附件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并 (略) 区范围内设有配送服务点和定量物资储备中心。

  (七)运送车辆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等。运送车辆为本项目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及时配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登记递交资料内容

  (一)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报名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登记申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五)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人原件备查)。

  (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七)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八)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提供运送车辆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一)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

  (十二)参选单位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配送车辆、仓储情况、食品安全责任险);技术部分(配送方案、应急方案、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信息化管理等)。

  (十三)参选单位提供报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5,单独密封)。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由我单位组成考评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后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本项目共选取1家单位。

  (三)比选结束后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框架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二)中选单位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三)此次比选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17:30)截止报名。

  (四)登记递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102号4号 (略) 机关事 (略) 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略)。

  (六)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 (略) 机关事 (略) 解释。



   (略) 机关事 (略)

  2024年12月10日



1.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报名表(附件1).docx

2. (略) 府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比选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2).docx

3.登记申请函(附件3).docx

4.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附件4).docx

5. (略) 府机关饭堂部分食材采购清单报价表(附件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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