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山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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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山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 (略) 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潜教财﹝2024﹞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安徽省财政厅 案会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70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前儿童入园需求,原则同意《 (略) 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4-(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境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涉及6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7910平方米。其中黄铺镇中心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变压器及 (略) ; (略) 梅城镇小新仓幼儿园建筑面积2580平方米; (略) (略) 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略) 塔畈乡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略) 梅城镇河西幼儿园建筑面积810平方米; (略) 河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741.(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年4月2日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 (略) 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潜教财﹝2024﹞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安徽省财政厅 案会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70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前儿童入园需求,原则同意《 (略) 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4-(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境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涉及6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7910平方米。其中黄铺镇中心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变压器及 (略) ; (略) 梅城镇小新仓幼儿园建筑面积2580平方米; (略) (略) 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略) 塔畈乡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略) 梅城镇河西幼儿园建筑面积810平方米; (略) 河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741.(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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