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肇东 (略) 303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审批意见 |
1 | (略) 风电机组混凝土塔筒生产基地项目 | (略) 富业大道以北、 (略) 以东、旺业大道以南 | 黑龙江金 (略) | 黑龙江澜 (略) | 该项 (略) 富业大道以北、 (略) 以东、旺业大道以南。总建筑面积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混塔车间1座;预制 (略) 1座;混凝土拌合站1座;砂石原料仓库1座;2个水泥筒仓,1个矿粉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项目总投资#.#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工地应设围栏遮挡工程弃土应及时回填,避免扬尘污染。施工厂界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限制要求,禁止夜间(晚22时至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允许外排。 (三) (略) 理站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该项目有组织氨、硫化氢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米高排气简对应排放速率要求。 (四)要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环保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略) 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贮存库内,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并进行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投加消毒剂消毒,监测要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不大于100MPN/g,蛔虫死亡率>95%)后,经叠螺式污泥脱水 (略) 理形成泥饼。 (略) 理站污泥要采用高密度聚#烯桶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交由具 (略) 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并进行 (略) 理。 (六)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采用公众号公示 | 同 |
2024/12/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肇东 (略) 303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审批意见 |
1 | (略) 风电机组混凝土塔筒生产基地项目 | (略) 富业大道以北、 (略) 以东、旺业大道以南 | 黑龙江金 (略) | 黑龙江澜 (略) | 该项 (略) 富业大道以北、 (略) 以东、旺业大道以南。总建筑面积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混塔车间1座;预制 (略) 1座;混凝土拌合站1座;砂石原料仓库1座;2个水泥筒仓,1个矿粉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项目总投资#.#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工地应设围栏遮挡工程弃土应及时回填,避免扬尘污染。施工厂界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限制要求,禁止夜间(晚22时至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允许外排。 (三) (略) 理站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该项目有组织氨、硫化氢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米高排气简对应排放速率要求。 (四)要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环保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略) 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贮存库内,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并进行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投加消毒剂消毒,监测要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不大于100MPN/g,蛔虫死亡率>95%)后,经叠螺式污泥脱水 (略) 理形成泥饼。 (略) 理站污泥要采用高密度聚#烯桶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交由具 (略) 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并进行 (略) 理。 (六)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采用公众号公示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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