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贝类养殖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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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贝类养殖整体

发布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黎族自治县贝类养殖整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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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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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贝类养殖整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 (略) 居委会于昌江县周边海域, (略) 位于鹅岭东北侧离岸约1km海域,B区位于海尾老港东北侧约1.2km海域
海南正永 (略)
贝类养殖
本项目为贝类养殖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 (略) 内, (略) 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和实施不可避免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对该工程从水质、沉积物、生态、声、大气、固体废物、风险等各个角度进行了环境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海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昌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海洋主 (略) 规划》《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昌江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岸带利用与保护及海洋保护详细规划(2021-2035)》《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等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位于昌江海尾一级渔港西北侧5.94km、东北侧1. (略) 的海域。项 (略) 位和社会条件满足项目建设和营运要求; (略) 域水文动力条件、水深地形条件、水质环境条件、海底底质条件满足开展贝类养殖活动的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适宜开展贝类养殖活动对生态资源的要求;项目用海不会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存在功能冲突。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从作业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分析,项目达到了清洁生产设计关键指标及基准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均能得到 (略) 理,项目采用科学的养殖管理方式,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养殖密度, (略) 域养殖容量。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选择海况好的时间施工, (略) 招标、挂牌、拍卖完成后,施工时应从里至外施工、减少同时施工数量,避免短时间内的悬浮物扩散 (略) 内外环境的影响。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收集上岸,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 (略) 置;运营期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做好日常养殖巡查,及时将死亡个体清理到工作船上,转送到(略)地进行 (略) 理,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施工期和运营期工作船舶上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养殖材料拆除更换后运回(略)地,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定期清理死亡贝类进行 (略) 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通过采取船舶定期保养和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燃油,保证尾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船舶排放的尾气可快速扩散,不会形成集中 (略) ,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通过加强使用船舶、机械的保养和检验,可保证船舶、机械低声级水平运转,且项目位于昌江县开放海域,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存在,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6)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收集上岸,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 (略) 置,船舶垃圾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 (略) 置;科学合理设置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加强对项 (略) 域沉积物监测,生态环境环保措施可行。
项目所在近岸海域环 (略) 为棋子湾度 (略) (HN062BⅠ)和昌江核电工 (略) (HNO69C II),棋子湾度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昌江核电工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一方面是用海项目自身引起的突发或缓发环境事件,如船舶溢油事故、养殖水质污染、赤潮等对海域资源、环境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灾害(如风暴潮等)导致海域使用项目发生破坏、事故等造成的对海域的危害。热带气旋往往同时伴随着大风、暴雨、急流、巨浪等恶劣气象和海况,热带气旋造成的波浪、暴雨和风暴潮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因此本工程建设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养殖户加强养殖管理,科学管理,采取原生态养殖模式,优化养殖方式,合理设置养殖密度,在养殖过程中,必须保持养殖水域的良好环境。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8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1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 (略) 报》进行报纸公示、2024年5月22日在项目周边的新港码头、昌化镇、昌江 (略) 附近等当地居民熟知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2024年10月17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进行报批前公示。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黎族自治县贝类养殖整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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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 (略) 居委会于昌江县周边海域, (略) 位于鹅岭东北侧离岸约1km海域,B区位于海尾老港东北侧约1.2km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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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类养殖
本项目为贝类养殖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 (略) 内, (略) 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和实施不可避免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对该工程从水质、沉积物、生态、声、大气、固体废物、风险等各个角度进行了环境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海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昌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海洋主 (略) 规划》《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昌江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岸带利用与保护及海洋保护详细规划(2021-2035)》《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等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位于昌江海尾一级渔港西北侧5.94km、东北侧1. (略) 的海域。项 (略) 位和社会条件满足项目建设和营运要求; (略) 域水文动力条件、水深地形条件、水质环境条件、海底底质条件满足开展贝类养殖活动的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适宜开展贝类养殖活动对生态资源的要求;项目用海不会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存在功能冲突。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从作业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分析,项目达到了清洁生产设计关键指标及基准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均能得到 (略) 理,项目采用科学的养殖管理方式,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养殖密度, (略) 域养殖容量。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选择海况好的时间施工, (略) 招标、挂牌、拍卖完成后,施工时应从里至外施工、减少同时施工数量,避免短时间内的悬浮物扩散 (略) 内外环境的影响。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收集上岸,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 (略) 置;运营期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做好日常养殖巡查,及时将死亡个体清理到工作船上,转送到(略)地进行 (略) 理,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施工期和运营期工作船舶上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养殖材料拆除更换后运回(略)地,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定期清理死亡贝类进行 (略) 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通过采取船舶定期保养和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燃油,保证尾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船舶排放的尾气可快速扩散,不会形成集中 (略) ,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通过加强使用船舶、机械的保养和检验,可保证船舶、机械低声级水平运转,且项目位于昌江县开放海域,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存在,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6)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其可行性结论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收集上岸,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 (略) 置,船舶垃圾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 (略) 置;科学合理设置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加强对项 (略) 域沉积物监测,生态环境环保措施可行。
项目所在近岸海域环 (略) 为棋子湾度 (略) (HN062BⅠ)和昌江核电工 (略) (HNO69C II),棋子湾度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昌江核电工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一方面是用海项目自身引起的突发或缓发环境事件,如船舶溢油事故、养殖水质污染、赤潮等对海域资源、环境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灾害(如风暴潮等)导致海域使用项目发生破坏、事故等造成的对海域的危害。热带气旋往往同时伴随着大风、暴雨、急流、巨浪等恶劣气象和海况,热带气旋造成的波浪、暴雨和风暴潮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因此本工程建设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养殖户加强养殖管理,科学管理,采取原生态养殖模式,优化养殖方式,合理设置养殖密度,在养殖过程中,必须保持养殖水域的良好环境。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8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1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 (略) 报》进行报纸公示、2024年5月22日在项目周边的新港码头、昌化镇、昌江 (略) 附近等当地居民熟知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2024年10月17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站进行报批前公示。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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