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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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政发〔2017〕97号)的要求,现将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简介
(一)委托单位名称: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6号

(三)企业概况:行业类别为C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C3732摩托车零备件制造。厂区面积:#.69平方米。

(四)布点数量:土壤采样点12个(表层);地下水采样点8个。

(五)样品类别:土壤、地下水

(六)检测内容:

土壤:pH、#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

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二#苯、GBT #-2017常规项目(35项)

二、检测结果:

土壤:

(1)重金属中铜、镍、镉、铅、砷、汞均有检出,检出值均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之内。六价铬均未检出。

(2)挥发性有机物检出了氯仿,检出率83%,最大值为2.9×10-3mg/kg,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3)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氰化物未检出。

(4)地块内土壤pH在8.24~8.59之间,对照点pH为8.23,土壤酸碱性正常。

地下水:

(1)重金属:铅、镉、铁、铝、锌、锰、钠、砷、六价铬有检出,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铜、汞未检出。

(2)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苯、#苯均未检出,三氯#烷、二#苯有检出,检出最大浓度分别是2.7μg/L,5.1μg/L,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

(3)其它常规项目:硒、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均未检出。地块内总硬度最大浓度为1050mg/L,对照点浓度为2220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可 (略) 域地下水总硬度背景值较高。其它指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

(4)地下水pH值在7.2~8.5之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

(5)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锦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6号

四、公示

公示内容: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01.pdf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政发〔2017〕97号)的要求,现将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简介
(一)委托单位名称: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6号

(三)企业概况:行业类别为C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C3732摩托车零备件制造。厂区面积:#.69平方米。

(四)布点数量:土壤采样点12个(表层);地下水采样点8个。

(五)样品类别:土壤、地下水

(六)检测内容:

土壤:pH、#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

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二#苯、GBT #-2017常规项目(35项)

二、检测结果:

土壤:

(1)重金属中铜、镍、镉、铅、砷、汞均有检出,检出值均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之内。六价铬均未检出。

(2)挥发性有机物检出了氯仿,检出率83%,最大值为2.9×10-3mg/kg,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3)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氰化物未检出。

(4)地块内土壤pH在8.24~8.59之间,对照点pH为8.23,土壤酸碱性正常。

地下水:

(1)重金属:铅、镉、铁、铝、锌、锰、钠、砷、六价铬有检出,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铜、汞未检出。

(2)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苯、#苯均未检出,三氯#烷、二#苯有检出,检出最大浓度分别是2.7μg/L,5.1μg/L,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

(3)其它常规项目:硒、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均未检出。地块内总硬度最大浓度为1050mg/L,对照点浓度为2220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可 (略) 域地下水总硬度背景值较高。其它指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

(4)地下水pH值在7.2~8.5之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

(5)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锦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36号

四、公示

公示内容: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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