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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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鑫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2日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白土镇S272省道龙基花苑西北侧200米(邓巨星厂房之五)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广东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为租 (略) 中已建成1层10m高的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主要从事塑料袋的生产,总计年生产塑料袋20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更换并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通 (略) 进入白土 (略) 理 (略) 理。

二、废气:混料工序粉尘、吹膜、分切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略)烷总烃为表征)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TA001)对废气进 (略) 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三、固体废物:固 (略) 采用地 (略) 理,固 (略) 理;危险废物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白土 (略) 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白土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吹膜、分切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吹膜、分切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鑫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2日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年产2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白土镇S272省道龙基花苑西北侧200米(邓巨星厂房之五)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广东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为租 (略) 中已建成1层10m高的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主要从事塑料袋的生产,总计年生产塑料袋20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更换并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通 (略) 进入白土 (略) 理 (略) 理。

二、废气:混料工序粉尘、吹膜、分切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略)烷总烃为表征)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TA001)对废气进 (略) 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三、固体废物:固 (略) 采用地 (略) 理,固 (略) 理;危险废物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白土 (略) 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白土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吹膜、分切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吹膜、分切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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