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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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威县2024-S04号地 (略) 威县洺州李寨村东琉璃河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115.(略)°E,36.(略)°N,调查面积为(略).90m2,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土壤中pH值、砷、镉、铜、铅、汞、镍、水溶性氟化物、锌、硫化物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检出,VOCs、SVOCs、铬(六价)、(略)醛、多氯联苯均未检出。有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锰、钠、氨氮在部分点位中超出Ⅲ类地下水标准,其中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超出Ⅳ类地下水标准。其中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锰、钠超标可能受地质条件影响,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其超标与本地块生产活动关系不大。浑浊度超标可能为调查过程建设的监测井井径较小,出水量较少,洗井不彻底所致。氨氮超标可能与地块及周边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易受生活污染源导致超标,且氨氮非本地块特征因子,因此,氨氮超标非本地块原因。且本地块内浅层地下水不开发利用,人群与浅层地下水无直接接触途径。因此,地块内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威县2024-S04号地块检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符合未来开发为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 (略) ,河南,邢台

威县2024-S04号地 (略) 威县洺州李寨村东琉璃河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115.(略)°E,36.(略)°N,调查面积为(略).90m2,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土壤中pH值、砷、镉、铜、铅、汞、镍、水溶性氟化物、锌、硫化物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检出,VOCs、SVOCs、铬(六价)、(略)醛、多氯联苯均未检出。有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锰、钠、氨氮在部分点位中超出Ⅲ类地下水标准,其中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超出Ⅳ类地下水标准。其中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2-计)、锰、钠超标可能受地质条件影响,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其超标与本地块生产活动关系不大。浑浊度超标可能为调查过程建设的监测井井径较小,出水量较少,洗井不彻底所致。氨氮超标可能与地块及周边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易受生活污染源导致超标,且氨氮非本地块特征因子,因此,氨氮超标非本地块原因。且本地块内浅层地下水不开发利用,人群与浅层地下水无直接接触途径。因此,地块内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威县2024-S04号地块检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符合未来开发为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 (略) ,河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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