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社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社政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5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体育活动广场,改造现有篮球场,外侧 (略) , (略) 盖板沟;广场场地硬化, (略) 设置挡土墙、护栏,配套健身设施及灯光照明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78.#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社口镇岩下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社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社政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5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体育活动广场,改造现有篮球场,外侧 (略) , (略) 盖板沟;广场场地硬化, (略) 设置挡土墙、护栏,配套健身设施及灯光照明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78.#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社口镇岩下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社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社政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5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体育活动广场,改造现有篮球场,外侧 (略) , (略) 盖板沟;广场场地硬化, (略) 设置挡土墙、护栏,配套健身设施及灯光照明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78.#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社口镇岩下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社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社政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口镇岩下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社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5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体育活动广场,改造现有篮球场,外侧 (略) , (略) 盖板沟;广场场地硬化, (略) 设置挡土墙、护栏,配套健身设施及灯光照明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78.#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社口镇岩下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