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报来《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柄政函〔2024〕1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建设单位: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44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三块室外运动场地,建设围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并配套提升全民健身公园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05.(略)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溪柄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报来《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柄政函〔2024〕1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建设单位: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44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三块室外运动场地,建设围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并配套提升全民健身公园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05.(略)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溪柄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报来《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柄政函〔2024〕1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建设单位: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44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三块室外运动场地,建设围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并配套提升全民健身公园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05.(略)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溪柄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报来《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柄政函〔2024〕1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溪柄镇中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建设单位: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44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三块室外运动场地,建设围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并配套提升全民健身公园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05.(略)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溪柄村。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