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川昊阳恒利置业有限公司恒利·江悦明珠A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恒利·江悦明珠A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8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项目所在地。
三、联系电话
0830-(略)
调整内容
(一)调整东侧12#、13# (略) 域车行出入口;
(二)优化1#、6#、7#、8#、9#楼住宅户型设计;
(三)10#、11#、12#、13#局部调整,取消14号楼;
(四)1#、6#、9#楼 (略) 部调整,9#楼一单元首层西侧架空层调整为住宅;
(五)6-1#、7-1#、8-1#、9-1楼商业及相临场地标高调整;
(六)项目分期开发调整,第四期建设内容合并到三期;
(七)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67.79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增加5.37平方米(住宅增加5.37平方米,商业减少5.2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减少73.16平方米。
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0日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恒利·江悦明珠A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 (略) 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8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项目所在地。
三、联系电话
0830-(略)
调整内容
(一)调整东侧12#、13# (略) 域车行出入口;
(二)优化1#、6#、7#、8#、9#楼住宅户型设计;
(三)10#、11#、12#、13#局部调整,取消14号楼;
(四)1#、6#、9#楼 (略) 部调整,9#楼一单元首层西侧架空层调整为住宅;
(五)6-1#、7-1#、8-1#、9-1楼商业及相临场地标高调整;
(六)项目分期开发调整,第四期建设内容合并到三期;
(七)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67.79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增加5.37平方米(住宅增加5.37平方米,商业减少5.2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减少73.16平方米。
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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