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苏仙岭索道8-10号支架旧挡墙滑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苏仙岭索道8-10号支架旧挡墙滑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788号
《湖 (略) 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仙岭摩崖石刻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苏仙岭索道8-10号支架旧挡墙滑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的请示》(湘文物报〔202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滑坡体加固各分段的详细加固措施。补充挡土墙与基底砂岩采用岩石锚杆连接时具体措施,考虑锚杆外增加抗剪钢管,并增加锚杆长度选用依据;补充填方挡墙墙背回填的具体施工工艺和部位说明,重点补充排水施工具体措施;补充滑坡稳定性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反馈制度。设计方案中补充施工对摩崖石刻的保护措施及相 (略) 置措施。
(二)细化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补充视线分析图,通过绿植遮挡等方式消减视线影响,并在施工设计方案中予以落实。
(三)细化生态修复设计方案,针对此次山体滑坡,重点考虑苏仙岭摩崖石刻群防止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的应急预案。补充项目效果图,确保挡土墙等各项目建设与山体环境相融合。
(四)明确项目与文物本体空间关系,采用低振动或轻型机械施工,加强消减振动、遮蔽扬尘措施,确保苏仙岭摩崖石刻群及赋存环境安全。施工前需进行振动试验。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12月3日
文物保函〔2024〕1788号
《湖 (略) 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仙岭摩崖石刻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苏仙岭索道8-10号支架旧挡墙滑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的请示》(湘文物报〔202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滑坡体加固各分段的详细加固措施。补充挡土墙与基底砂岩采用岩石锚杆连接时具体措施,考虑锚杆外增加抗剪钢管,并增加锚杆长度选用依据;补充填方挡墙墙背回填的具体施工工艺和部位说明,重点补充排水施工具体措施;补充滑坡稳定性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反馈制度。设计方案中补充施工对摩崖石刻的保护措施及相 (略) 置措施。
(二)细化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补充视线分析图,通过绿植遮挡等方式消减视线影响,并在施工设计方案中予以落实。
(三)细化生态修复设计方案,针对此次山体滑坡,重点考虑苏仙岭摩崖石刻群防止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的应急预案。补充项目效果图,确保挡土墙等各项目建设与山体环境相融合。
(四)明确项目与文物本体空间关系,采用低振动或轻型机械施工,加强消减振动、遮蔽扬尘措施,确保苏仙岭摩崖石刻群及赋存环境安全。施工前需进行振动试验。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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