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天河摩崖石佛滩摩崖石刻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天河摩崖石佛滩摩崖石刻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784号
《河 (略) 关于报批青天河摩崖(石佛滩摩崖石刻)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方案。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完善设计方案。细化原丹河水利发电站建筑改造措施;论证新建停车场的必要性,如确需建设,应尽量远离文物本体,并严格控制规模;完善游览巡护栈道设计,应顺应场地地形特征,不宜设计过多拐点,明确栈道铺装材质及效果,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明确拟建景观涵洞、公共卫生间是否位于文 (略) 划内。补充详细项目总图,总图中应明确标注各个项目位置以及与文物本体 (略) 划的关系。
(二)完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场地布置、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施工时文物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补充文物临时保护措施。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和废弃物,建筑改造应采取全封闭施工,临近山 (略)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岩石层,不得破坏文物载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三)如需进行危岩体加固,应单独编制方案按法定程序另行报批。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12月3日
文物保函〔2024〕1784号
《河 (略) 关于报批青天河摩崖(石佛滩摩崖石刻)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方案。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完善设计方案。细化原丹河水利发电站建筑改造措施;论证新建停车场的必要性,如确需建设,应尽量远离文物本体,并严格控制规模;完善游览巡护栈道设计,应顺应场地地形特征,不宜设计过多拐点,明确栈道铺装材质及效果,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明确拟建景观涵洞、公共卫生间是否位于文 (略) 划内。补充详细项目总图,总图中应明确标注各个项目位置以及与文物本体 (略) 划的关系。
(二)完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场地布置、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施工时文物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补充文物临时保护措施。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和废弃物,建筑改造应采取全封闭施工,临近山 (略)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岩石层,不得破坏文物载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三)如需进行危岩体加固,应单独编制方案按法定程序另行报批。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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