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阳县爱园镇朝阳社区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关于泗阳县爱园镇朝阳社区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泗阳县飞扬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泗阳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你单位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泗 (略) 民大道北侧、 (略) 西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采用集体土地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约(略).79平方米,约27.051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包含厂房、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工程、 (略) 、 (略) 、 (略) 、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略)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确定该项目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线上专家评审。汇编文 (略) 审批时, (略) (略) 上所需程序。
五、本 (略) 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泗阳县发 (略)
2024年9月6日
泗阳县飞扬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泗阳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你单位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泗 (略) 民大道北侧、 (略) 西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采用集体土地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约(略).79平方米,约27.051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包含厂房、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工程、 (略) 、 (略) 、 (略) 、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略)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确定该项目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线上专家评审。汇编文 (略) 审批时, (略) (略) 上所需程序。
五、本 (略) 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泗阳县发 (略)
2024年9月6日
泗阳县飞扬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泗阳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你单位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泗 (略) 民大道北侧、 (略) 西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采用集体土地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约(略).79平方米,约27.051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包含厂房、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工程、 (略) 、 (略) 、 (略) 、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略)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确定该项目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线上专家评审。汇编文 (略) 审批时, (略) (略) 上所需程序。
五、本 (略) 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泗阳县发 (略)
2024年9月6日
泗阳县飞扬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泗阳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 (略)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你单位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泗 (略) 民大道北侧、 (略) 西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采用集体土地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约(略).79平方米,约27.051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包含厂房、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工程、 (略) 、 (略) 、 (略) 、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略)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确定该项目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线上专家评审。汇编文 (略) 审批时, (略) (略) 上所需程序。
五、本 (略) 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泗阳县发 (略)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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