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城产业园区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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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城产业园区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142号

(略) 人民政府:

  港城 (略) 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国有农用地0.0709公顷(非耕农用地)、未利用地32.9690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0399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港城 (略) 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4年12月7日

  冀政转征函〔2024〕1142号

(略) 人民政府:

  港城 (略) 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国有农用地0.0709公顷(非耕农用地)、未利用地32.9690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0399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港城 (略) 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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