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兴路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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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兴路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项目名称:《洋兴路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7日
(一)评审信息
2024年11月29日,江苏 (略) 在南通组织召开了《 (略) 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评审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审阅了报告及相关材料,最终报告通过,但需修改。现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根据相关要求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 (略) 如东沿海经 (略) ,占地面积(略) 平方米,地块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南 (略) 、南通 (略) ,西 (略) ,过路为空地,北侧为向海大道,过路为 (略) 、南 (略) 。地块内 2005年前为空地,2005~2014年为原南 (略) ,该公司仅建成了厂房,未从事过生产活动,2015~2016年转让至 (略) 名下,未从事过生产活动,2017年4月收回至如东县储备中心,2023年10月块内建筑物全部拆除,目前为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月,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组织开 (略) 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4年1月,项目业主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委托江苏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出具单位于2024年1月进场踏勘、人员访谈,2024年3月22日至4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调查采样工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 32 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43个(包括15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 12个,共送检15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对照点数据引用《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4 年5月13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4年6月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质 (略) 于良好状态,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三)委托单位
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如东县
(四)调查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观音山 (略) 168号2幢四、五层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略)
项目名称:《洋兴路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7日
(一)评审信息
2024年11月29日,江苏 (略) 在南通组织召开了《 (略) 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评审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审阅了报告及相关材料,最终报告通过,但需修改。现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根据相关要求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 (略) 如东沿海经 (略) ,占地面积(略) 平方米,地块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南 (略) 、南通 (略) ,西 (略) ,过路为空地,北侧为向海大道,过路为 (略) 、南 (略) 。地块内 2005年前为空地,2005~2014年为原南 (略) ,该公司仅建成了厂房,未从事过生产活动,2015~2016年转让至 (略) 名下,未从事过生产活动,2017年4月收回至如东县储备中心,2023年10月块内建筑物全部拆除,目前为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月,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组织开 (略) 东侧、向海大道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4年1月,项目业主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委托江苏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出具单位于2024年1月进场踏勘、人员访谈,2024年3月22日至4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调查采样工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 32 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43个(包括15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 12个,共送检15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对照点数据引用《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4 年5月13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4年6月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质 (略) 于良好状态,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三)委托单位
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如东县
(四)调查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观音山 (略) 168号2幢四、五层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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