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略) (略) 委托,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在广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内容

针对《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和环保措施等情况,为清除该项目对社会稳定的风险, (略) 就该审批事项举行听证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式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申请人的姓名、地址;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宗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联系人:张 英

联系电话:0319-#

四、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做好以下准备: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3、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光大-许可听证公告.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略) (略) 委托,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在广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内容

针对《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和环保措施等情况,为清除该项目对社会稳定的风险, (略) 就该审批事项举行听证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式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申请人的姓名、地址;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宗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联系人:张 英

联系电话:0319-#

四、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做好以下准备: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3、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光大-许可听证公告.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