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12月10日,我公司根据《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柏杨镇太阳槽村,租用雷家坪石厂闲置空地,建设水洗砂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洗砂#吨,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及其他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等附属工程。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保部 2020.12),项目不在重大变动清单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恩施州 (略) (略) 分局以“利环审[2023]26号”《关于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恩施州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月)及《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化粪 (略) 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质量

项目为补做环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验收时声环境质量与环评时变化不大,根据《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最 (略) 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泥 (略) 理产生的泥饼和生活垃圾,泥饼综合利用(做砖等);在员工主要活动场所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兼职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的环境检测任务,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做好洗砂废水截留工作,洗砂废水全部截留进入沉淀池,预防洗砂废水溢 (略) (略) 面泥泞,晴天产生扬尘。同时及时清理沉淀池泥沙,泥 (略) 理后综合利用(做砖等)。

4、公司生产用装载机维护保养到有资质的汽修厂进行(即更换机油等), (略) 进行, (略) 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 (略)

地址: (略) 柏杨镇太阳槽村

联系人:周永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链接: http://**提取码: ukv5

2024年12月10日,我公司根据《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柏杨镇太阳槽村,租用雷家坪石厂闲置空地,建设水洗砂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洗砂#吨,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及其他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等附属工程。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保部 2020.12),项目不在重大变动清单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恩施州 (略) (略) 分局以“利环审[2023]26号”《关于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恩施州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月)及《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化粪 (略) 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质量

项目为补做环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验收时声环境质量与环评时变化不大,根据《水洗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JZH检字#)可知,最 (略) 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泥 (略) 理产生的泥饼和生活垃圾,泥饼综合利用(做砖等);在员工主要活动场所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兼职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的环境检测任务,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做好洗砂废水截留工作,洗砂废水全部截留进入沉淀池,预防洗砂废水溢 (略) (略) 面泥泞,晴天产生扬尘。同时及时清理沉淀池泥沙,泥 (略) 理后综合利用(做砖等)。

4、公司生产用装载机维护保养到有资质的汽修厂进行(即更换机油等), (略) 进行, (略) 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 (略)

地址: (略) 柏杨镇太阳槽村

联系人:周永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链接: http://**提取码: ukv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