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 (略) 营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 (略)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略)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京博(海南) (略) "
海南省洋浦经 (略) (略) 居委会洋浦经 (略) 石 (略) (略) 86号京博(海南) (略) 厂区内
海南 (略)
硫回收系统优化、全厂废气综合治理、 (略) 理工艺优化、新增危险化学品(助剂)仓库及其他零星技改内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选址洋浦经 (略) 的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对选址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生态 (略) 管控要求。 本项目的改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环保能力和水平。项目需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等治理措施有效运行,保证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 (略) 理产生的固体废物,认真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完善事故防范措施,使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在严格落实以上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安全环保升级项目,硫回收系统优化及废气综合治理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稳定高效的脱硫装备、挥发性有机物减量化”;其他建设内容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及“允许类”。
本项目符合《洋浦经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限制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各项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属于清洁产品。本项目属于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清洁生 (略) 于国内先进水平,本次改建后可进一步提升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实施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国内企业先进水平。
本次技改后沥青加热炉设计烟气量不变、焚烧温度及设计燃料用量不变,不新增NOx污染物排放量,实际排放量均未超标排污许可量。本次新增石 (略) 油气回收系统,实施油气回收后将减少排放非(略)烷总烃43.605t/a。因此本项目无需新增总量指标。
1、废水 京博(海南) (略) 配套150m3/ (略) 理系统,现有污水中酸性水、含油污水、电脱盐切水、循环水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实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而治之的原则。 酸性水含硫高浓度废水,采用单独收集 (略) 理,预处理采用化学絮凝分离、气浮和催化氧化确保硫化物和石油类物质达到生化进水要求,预处理后废水直接进中间水池, 氧化池顶部隔离出来的 (略) 理隔油池。 其他废水经过机械隔油池、气浮池除油后进中间水池。通过中间水池进生化系统,生化系统采用水解酸化池+AO工艺。 本项目生产废 (略) 理后全部进入洋 (略) (略) 理。 2、废气 硫磺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减轻了生产过程中的烃类无组织排放量。定期检查阀门和管线密封情况。装置开停工或操作不正常时安全阀排放的含烃气体,均密闭排入火炬系统。 (略) 内4台5000立方米的石脑油储罐废气进 (略) 理, 在 (略) 北侧 (略) 域,建设一套270m3/h油气回收+氮气回用设施,合格氮气 (略) 密封使用,不合格氮气与部分不凝气接入废气风机进口管道 ,作为加热炉配风。 厂区定期进行LDAR检测,全面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物料转移和输送进行泄漏检测、监控等。 3、噪声 本次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优良的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防爆电机。采用隔声降噪、局部消声技术。对于产噪较大的设备, (略) 部隔声罩,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 本次改建充分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及转移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略))要求进分类存储,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应及 (略) 理,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1、 (略) 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O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苯、(略)苯、二(略)苯、硫化氢、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非(略)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评价标准。 2、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 (略) 划》,本项目所在附近海域属于 (略) ,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第四类标准, (略) 以外的工 (略) 执行第三类标准。 3、根据项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略)))3类标准。 4、项 (略) 域地下水保护目标为Ⅲ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项目用地及周边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拟在硫 (略) 周围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以控制泄漏物料的转移,防止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以及污染雨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废水经收集后 (略) 内事故应急池,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未收到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 (略) 营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 (略)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略)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200万吨每年沥青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京博(海南) (略) "
海南省洋浦经 (略) (略) 居委会洋浦经 (略) 石 (略) (略) 86号京博(海南) (略) 厂区内
海南 (略)
硫回收系统优化、全厂废气综合治理、 (略) 理工艺优化、新增危险化学品(助剂)仓库及其他零星技改内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选址洋浦经 (略) 的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对选址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生态 (略) 管控要求。 本项目的改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环保能力和水平。项目需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等治理措施有效运行,保证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 (略) 理产生的固体废物,认真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完善事故防范措施,使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在严格落实以上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安全环保升级项目,硫回收系统优化及废气综合治理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稳定高效的脱硫装备、挥发性有机物减量化”;其他建设内容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及“允许类”。
本项目符合《洋浦经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限制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各项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属于清洁产品。本项目属于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清洁生 (略) 于国内先进水平,本次改建后可进一步提升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实施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国内企业先进水平。
本次技改后沥青加热炉设计烟气量不变、焚烧温度及设计燃料用量不变,不新增NOx污染物排放量,实际排放量均未超标排污许可量。本次新增石 (略) 油气回收系统,实施油气回收后将减少排放非(略)烷总烃43.605t/a。因此本项目无需新增总量指标。
1、废水 京博(海南) (略) 配套150m3/ (略) 理系统,现有污水中酸性水、含油污水、电脱盐切水、循环水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实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而治之的原则。 酸性水含硫高浓度废水,采用单独收集 (略) 理,预处理采用化学絮凝分离、气浮和催化氧化确保硫化物和石油类物质达到生化进水要求,预处理后废水直接进中间水池, 氧化池顶部隔离出来的 (略) 理隔油池。 其他废水经过机械隔油池、气浮池除油后进中间水池。通过中间水池进生化系统,生化系统采用水解酸化池+AO工艺。 本项目生产废 (略) 理后全部进入洋 (略) (略) 理。 2、废气 硫磺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减轻了生产过程中的烃类无组织排放量。定期检查阀门和管线密封情况。装置开停工或操作不正常时安全阀排放的含烃气体,均密闭排入火炬系统。 (略) 内4台5000立方米的石脑油储罐废气进 (略) 理, 在 (略) 北侧 (略) 域,建设一套270m3/h油气回收+氮气回用设施,合格氮气 (略) 密封使用,不合格氮气与部分不凝气接入废气风机进口管道 ,作为加热炉配风。 厂区定期进行LDAR检测,全面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物料转移和输送进行泄漏检测、监控等。 3、噪声 本次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优良的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防爆电机。采用隔声降噪、局部消声技术。对于产噪较大的设备, (略) 部隔声罩,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 本次改建充分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及转移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略))要求进分类存储,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应及 (略) 理,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1、 (略) 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O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苯、(略)苯、二(略)苯、硫化氢、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非(略)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评价标准。 2、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 (略) 划》,本项目所在附近海域属于 (略) , (略)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略))第四类标准, (略) 以外的工 (略) 执行第三类标准。 3、根据项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略)))3类标准。 4、项 (略) 域地下水保护目标为Ⅲ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项目用地及周边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拟在硫 (略) 周围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以控制泄漏物料的转移,防止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以及污染雨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废水经收集后 (略) 内事故应急池,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未收到反馈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