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前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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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前审批公示

   (略) 区环品 (略) 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 (略) 区东南部的品清湖北岸,申请海域使用总用海面积为5.2056公顷,其中品清湖北段海上栈道面积为2.8216公顷, (略) 东段木栈道面积为1.9296公顷, (略) 面积为0.4544公顷。项目申请用海范围占用人工岸线总长度1378.9米,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0日止,共10个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 (略) (略) 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六号,邮政编码:(略)。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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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区环品 (略) 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 (略) 区东南部的品清湖北岸,申请海域使用总用海面积为5.2056公顷,其中品清湖北段海上栈道面积为2.8216公顷, (略) 东段木栈道面积为1.9296公顷, (略) 面积为0.4544公顷。项目申请用海范围占用人工岸线总长度1378.9米,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0日止,共10个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 (略) (略) 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六号,邮政编码:(略)。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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