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头镇单元11-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航头镇单元11-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 (略) :
你单位送审的航头镇*单元11-02 (略) 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 (略) (略)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航头镇*单元11-02地块,东 (略) 、南至11-03地块、 (略) 和公共绿地(11-01地块)、北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3#地下车库等建构筑物。项目用地面积404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8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3.47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 (略) 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项目 (略) 机动车出入口,设 (略) , (略) 交叉口约 (略) ,宽度为7米。
(三)项目设置小型机动车停车位51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个(地面)、安装充电设施车位7个(不少于总车位数12%)。另在地面设置出租车停车位3个。基 (略) 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地下车库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具体按照浦建委交审〔2023〕102号意见单执行。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P=3、ψ=0.5的标准设计,纳入周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纳入周 (略) 政污水管道。垃圾房冲洗废水纳入污水管道。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1层及地下车库相关范围为重点设防(*)类,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层及以上为标准设防(*)类。1#、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属特别不规则多层建筑,建设单位应组织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并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抗震办浦工抗咨〔2024〕15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3)第B0417号审核意见落实。
(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按照《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公共安全视 (略) 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以及公安技防办意见,补充完善各项子系统设计。项目还应实 (略) 运维中心等综合部门数据兼容和整合要求。
(四)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绿色建 (略) 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规范进行优化。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6213.*元,原则上应控制在工可批复范围内,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建设资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
(二)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符合不宜修建民防工程情形,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三)垃圾分类收集,按照环卫部门意见在地块内配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房设置应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回转和进出通道的要求。
(四)供电、供水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上海 (略) :
你单位送审的航头镇*单元11-02 (略) 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 (略) (略)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航头镇*单元11-02地块,东 (略) 、南至11-03地块、 (略) 和公共绿地(11-01地块)、北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3#地下车库等建构筑物。项目用地面积404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8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3.47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 (略) 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项目 (略) 机动车出入口,设 (略) , (略) 交叉口约 (略) ,宽度为7米。
(三)项目设置小型机动车停车位51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个(地面)、安装充电设施车位7个(不少于总车位数12%)。另在地面设置出租车停车位3个。基 (略) 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地下车库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具体按照浦建委交审〔2023〕102号意见单执行。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P=3、ψ=0.5的标准设计,纳入周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纳入周 (略) 政污水管道。垃圾房冲洗废水纳入污水管道。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1层及地下车库相关范围为重点设防(*)类,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2层及以上为标准设防(*)类。1#、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楼属特别不规则多层建筑,建设单位应组织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并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抗震办浦工抗咨〔2024〕15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3)第B0417号审核意见落实。
(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按照《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公共安全视 (略) 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以及公安技防办意见,补充完善各项子系统设计。项目还应实 (略) 运维中心等综合部门数据兼容和整合要求。
(四)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绿色建 (略) 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规范进行优化。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6213.*元,原则上应控制在工可批复范围内,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建设资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
(二)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符合不宜修建民防工程情形,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三)垃圾分类收集,按照环卫部门意见在地块内配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房设置应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回转和进出通道的要求。
(四)供电、供水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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