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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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兴民函〔2024〕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中鸿 (略) 编制的《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一致认为该初步设计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410-#-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八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由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组成,总占地面积为74.34亩,其中殡仪服务站13.55亩,公益 (略) 60.79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在水月寺镇、黄粮镇、高桥乡、榛子乡四个乡镇各新建1栋殡仪服务站,用地面积分别为水月寺镇1795平方米、黄粮镇2415平方米、高桥乡2381平方米、榛子乡2443平方米,殡仪服务站建筑面积623.7平方米,配套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在兴山县八个乡镇新建公益 (略) 60.79亩,分别为:古夫镇6666平方米,昭君镇3333平方米,峡口镇2000平方米,黄粮镇6666平方米,南阳镇3333平方米,水月寺镇6666平方米,高桥乡6666平方米,榛子乡5197平方米,配 (略) 、绿化景观、排水沟等工程。

  3.对峡口旧殡仪馆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改造面积516.88平方米。

  五、项目设计方案

  (一)建筑设计。四个乡镇各新建一栋殡仪服务站,每个建筑面积623.7平方米,本工程为公共多层建筑,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

  (二)结构设计。该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基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建筑和环保等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执行。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23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85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36.#元,预备费344.#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兴山县发 (略)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审定投资
建安工程费用5858.51
1兴山县南阳镇殡仪服务设施356.75
2兴山县黄粮镇殡仪服务设施905.70
3兴山县峡口镇殡仪服务设施287.36
4兴山县榛子乡殡仪服务设施704.00
5兴山县高桥乡殡仪服务设施1271.92
6兴山县水月寺镇殡仪服务设施1201.12
7兴山县昭君镇殡仪服务设施485.61
8张家河节地生态公墓建设646.0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6.08
1.1项目建设管理费90.30
1.2工程监理费138.03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费34.84
1.4工程勘察费29.29
1.5工程设计费188.43
1.6环评报告编审费7.51
1.7工程勘察、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7.25
1.8招标代理费22.27
1.9工程造价咨询费113.39
1.9.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29.08
1.9.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49.95
1.9.3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17.58
1.9.4工程预算、结算审核16.78
1.1征地费用255.40
1.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费14.71
1.12水土保持编制费12.66
1.13水电接入费用122.00
预备费344.73
概算总投资7239.32

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兴民函〔2024〕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中鸿 (略) 编制的《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一致认为该初步设计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410-#-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八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由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组成,总占地面积为74.34亩,其中殡仪服务站13.55亩,公益 (略) 60.79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在水月寺镇、黄粮镇、高桥乡、榛子乡四个乡镇各新建1栋殡仪服务站,用地面积分别为水月寺镇1795平方米、黄粮镇2415平方米、高桥乡2381平方米、榛子乡2443平方米,殡仪服务站建筑面积623.7平方米,配套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在兴山县八个乡镇新建公益 (略) 60.79亩,分别为:古夫镇6666平方米,昭君镇3333平方米,峡口镇2000平方米,黄粮镇6666平方米,南阳镇3333平方米,水月寺镇6666平方米,高桥乡6666平方米,榛子乡5197平方米,配 (略) 、绿化景观、排水沟等工程。

  3.对峡口旧殡仪馆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改造面积516.88平方米。

  五、项目设计方案

  (一)建筑设计。四个乡镇各新建一栋殡仪服务站,每个建筑面积623.7平方米,本工程为公共多层建筑,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

  (二)结构设计。该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基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建筑和环保等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执行。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23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85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36.#元,预备费344.#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兴山县发 (略)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审定投资
建安工程费用5858.51
1兴山县南阳镇殡仪服务设施356.75
2兴山县黄粮镇殡仪服务设施905.70
3兴山县峡口镇殡仪服务设施287.36
4兴山县榛子乡殡仪服务设施704.00
5兴山县高桥乡殡仪服务设施1271.92
6兴山县水月寺镇殡仪服务设施1201.12
7兴山县昭君镇殡仪服务设施485.61
8张家河节地生态公墓建设646.0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6.08
1.1项目建设管理费90.30
1.2工程监理费138.03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费34.84
1.4工程勘察费29.29
1.5工程设计费188.43
1.6环评报告编审费7.51
1.7工程勘察、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7.25
1.8招标代理费22.27
1.9工程造价咨询费113.39
1.9.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29.08
1.9.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49.95
1.9.3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17.58
1.9.4工程预算、结算审核16.78
1.1征地费用255.40
1.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费14.71
1.12水土保持编制费12.66
1.13水电接入费用122.00
预备费344.73
概算总投资7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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