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浏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 (略) 中小企业普遍使用低效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未安装、未运行”等问题有关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 (略) 中小企业普遍使用低效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未安装、未运行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时限
(一)整改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环境违法 (略) 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对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污染排放开展采样检测,依法 (略) 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湖南省 (略) :已更换焊接工位损坏的移动式焊接烟 (略) 理设备、采购全新移动式焊接烟 (略) 理设备;已拆除原有喷漆房,重新建设标准化喷漆房并 (略) 理工艺为“过滤棉+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 (略) 理设备;对固体废物暂存间按标准化要求进行重新建设,并加装了活性炭吸 (略) 理设施。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2、永旺木业厂:已安装好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将原有U (略) 理工艺更换为活性 (略) 理工艺。针对该厂随意丢弃UV光解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已 (略) ,并罚款#元。目前该公司已缴清罚款,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监管。
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库,但截至2024年四季度均未被系统抽中。为充分巩固整改成效,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对两家企业开展了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回头看”。
1、湖南省 (略) :2024年6月,我市生态环境 (略) 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今年7月现场委托湖南鼎誉 (略) 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开展执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24年9月30日, (略) 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2、永旺木业厂:2024年7月2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7月24日,再次对该厂进行涉VOCS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对该公 (略) 理设施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浓度限值。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落实属地日常巡查、综合检查、信访投诉、监督监管等工作责任。
截至目前,我市未收到关于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的信访投诉。 (略) 和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多次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略) 的相关投诉。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 (略) (略) (略) 反馈。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1号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 (略) 中小企业普遍使用低效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未安装、未运行”等问题有关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 (略) 中小企业普遍使用低效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未安装、未运行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时限
(一)整改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环境违法 (略) 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对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污染排放开展采样检测,依法 (略) 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湖南省 (略) :已更换焊接工位损坏的移动式焊接烟 (略) 理设备、采购全新移动式焊接烟 (略) 理设备;已拆除原有喷漆房,重新建设标准化喷漆房并 (略) 理工艺为“过滤棉+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 (略) 理设备;对固体废物暂存间按标准化要求进行重新建设,并加装了活性炭吸 (略) 理设施。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2、永旺木业厂:已安装好挥发性有机 (略) 理设施,将原有U (略) 理工艺更换为活性 (略) 理工艺。针对该厂随意丢弃UV光解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已 (略) ,并罚款#元。目前该公司已缴清罚款,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监管。
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库,但截至2024年四季度均未被系统抽中。为充分巩固整改成效,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对两家企业开展了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回头看”。
1、湖南省 (略) :2024年6月,我市生态环境 (略) 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今年7月现场委托湖南鼎誉 (略) 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开展执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24年9月30日, (略) 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2、永旺木业厂:2024年7月2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7月24日,再次对该厂进行涉VOCS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对该公 (略) 理设施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浓度限值。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落实属地日常巡查、综合检查、信访投诉、监督监管等工作责任。
截至目前,我市未收到关于湖南省 (略) 、永旺木业厂两家企业的信访投诉。 (略) 和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多次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略) 的相关投诉。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 (略) (略) (略)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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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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