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卓人汽车电控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11日,温州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汽车油泵及总成系列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园 B13-2 地块(厂区 1)和 B12-2 地块(厂区 2),企业 (略) 相互独立,均有各自的排污登记回执,其生产设备、原辅材料、 (略) 理设施等均独立使用,不混合使用。现由于生产需要,厂区 2 拟增加压铸车间,将原有外购的铝件毛胚改为自制,其余工艺不变;厂区1保持原有生产情况,不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压铸300吨铝件毛坯的生产能力。
2024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1日 (略) (略) 的审批(温环平建[2024]151号),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底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由于压铸机设备未配置完成,现可达年压铸180吨铝件毛胚的生产能力,本次做分期验收;企业已于2024年9月29日,对排污许可进行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略)23K002W。
本项目 (略) 2内,厂区2员工人数为200人,本次不新增员工,厂区内设有食宿,压铸车间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比8%。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已建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压铸机等设备未配置完成,现可达年压铸180吨铝件毛胚的生产能力,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熔化烟尘经旋风除尘与经静电吸附 (略) 理的压铸烟尘和脱模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引25米高空排放;实际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静电吸附 (略) 理后汇同燃料燃烧废气一并引至25米高空排放,熔化烟尘经旋流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其余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经对照环评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本技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未产生重大变动,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废脱模液、水喷淋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废脱膜 (略) 自建废脱模液净化再利 (略) 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水喷淋废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静电吸附 (略) 理后汇同燃料燃烧废气一并引至25米高空排放;熔化烟尘经旋流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压铸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油蜡渣、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滤芯、熔化炉炉渣、尘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压铸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油蜡渣、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滤芯、尘渣委托温州 (略) (略) 置;熔化炉炉渣、尘 (略) (略) (略) 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人员,故本次未对生活污水开展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燃料燃烧废气集气后、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排放限值,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熔化烟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非(略)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值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东南侧(2号点)、东北侧(1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北侧与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夜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 (略) 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 (略) 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均小于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 (略) 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略))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 (略) 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 (略) 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
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11日,温州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汽车油泵及总成系列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万全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园 B13-2 地块(厂区 1)和 B12-2 地块(厂区 2),企业 (略) 相互独立,均有各自的排污登记回执,其生产设备、原辅材料、 (略) 理设施等均独立使用,不混合使用。现由于生产需要,厂区 2 拟增加压铸车间,将原有外购的铝件毛胚改为自制,其余工艺不变;厂区1保持原有生产情况,不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压铸300吨铝件毛坯的生产能力。
2024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1日 (略) (略) 的审批(温环平建[2024]151号),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底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由于压铸机设备未配置完成,现可达年压铸180吨铝件毛胚的生产能力,本次做分期验收;企业已于2024年9月29日,对排污许可进行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略)23K002W。
本项目 (略) 2内,厂区2员工人数为200人,本次不新增员工,厂区内设有食宿,压铸车间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比8%。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已建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压铸机等设备未配置完成,现可达年压铸180吨铝件毛胚的生产能力,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熔化烟尘经旋风除尘与经静电吸附 (略) 理的压铸烟尘和脱模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引25米高空排放;实际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静电吸附 (略) 理后汇同燃料燃烧废气一并引至25米高空排放,熔化烟尘经旋流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其余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经对照环评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本技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未产生重大变动,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废脱模液、水喷淋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废脱膜 (略) 自建废脱模液净化再利 (略) 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水喷淋废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静电吸附 (略) 理后汇同燃料燃烧废气一并引至25米高空排放;熔化烟尘经旋流 (略) 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压铸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油蜡渣、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滤芯、熔化炉炉渣、尘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压铸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油蜡渣、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滤芯、尘渣委托温州 (略) (略) 置;熔化炉炉渣、尘 (略) (略) (略) 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人员,故本次未对生活污水开展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燃料燃烧废气集气后、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排放限值,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标准限值;熔化烟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非(略)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值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东南侧(2号点)、东北侧(1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北侧与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夜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 (略) 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 (略) 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均小于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温州 (略) 年产(略)套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控无刷燃油泵新增压铸车间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 (略) 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略))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 (略) 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 (略) 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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