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圩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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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圩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杨圩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本项目可能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杨圩闸工程。

工程任务:新建杨圩闸,沟通船行干渠与黄河故道,利用刘桥站抽排西民便河涝水入船行干渠最终分排入黄河故道, (略) 涝 (略) , (略) 排涝安全;同时,非汛期排涝时,西民便河水经泵站提入黄河故道,实现 (略) 活水循环。

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杨圩闸,设计排涝流量48m3/s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2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江苏联晟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将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略)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杨圩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本项目可能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杨圩闸工程。

工程任务:新建杨圩闸,沟通船行干渠与黄河故道,利用刘桥站抽排西民便河涝水入船行干渠最终分排入黄河故道, (略) 涝 (略) , (略) 排涝安全;同时,非汛期排涝时,西民便河水经泵站提入黄河故道,实现 (略) 活水循环。

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杨圩闸,设计排涝流量48m3/s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2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江苏联晟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将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略)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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