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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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报来《关于核准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居民用水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为:2411-(略)-04-01-(略))。项目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辖区范围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更新改 (略) 593个已建成 (略) (涉及约53.(略)户)的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其中改造生活二供管道总长约1397公里,包括DN150低压管14公里、DN100低压管45公里、DN80低压管126公里、DN50低压管353公里、DN40低压管8公里、DN25低压管134公里、DN20低压管717公里;改造生活水池水箱1691个;改造生活二供泵房740个,主要包括加压设备662套、监控设备571套、排水设施 (略) 、消毒设备795套、数据采集传输设备474套、照明通风等环境设备571套。
  四、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略)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政策性资金等。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核准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出具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复函》、《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属于不需出具“用地预审”的情形的情况说明》。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报来《关于核准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居民用水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为:2411-(略)-04-01-(略))。项目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辖区范围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更新改 (略) 593个已建成 (略) (涉及约53.(略)户)的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其中改造生活二供管道总长约1397公里,包括DN150低压管14公里、DN100低压管45公里、DN80低压管126公里、DN50低压管353公里、DN40低压管8公里、DN25低压管134公里、DN20低压管717公里;改造生活水池水箱1691个;改造生活二供泵房740个,主要包括加压设备662套、监控设备571套、排水设施 (略) 、消毒设备795套、数据采集传输设备474套、照明通风等环境设备571套。
  四、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略)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政策性资金等。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核准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出具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复函》、《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小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属于不需出具“用地预审”的情形的情况说明》。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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