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星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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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星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略) (略)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红星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略) 场东面( (略) (略) 原红星奶牛场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域内的11栋、15栋钢结构大棚及大棚 (略) 区域及二层铁皮建筑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3606平方米,建设屠宰车间1间及办公楼1栋。建设1条定点牛羊屠宰加工生产线(含剥皮、分割),本项目不涉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分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一期只建设牛屠宰线,建筑物在一期全部建成,计划于2025年5月完工验收生产运行。二期在牛屠宰线上新增羊屠宰,与牛屠宰共用一条生产线,2025年10月开工建设,仅为设备和待宰栏的调整,2025年11月完工。

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2.4%。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

链接: http://**_oUFjE12_QvWw 提取码: l77n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 http://**_oUFjE12_QvWw 提取码: l77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场

联系人:莫蕙蓉

电话:*

邮箱:*@ 163.com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 (略) ,南宁

(略) (略) (略)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红星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略) 场东面( (略) (略) 原红星奶牛场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域内的11栋、15栋钢结构大棚及大棚 (略) 区域及二层铁皮建筑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3606平方米,建设屠宰车间1间及办公楼1栋。建设1条定点牛羊屠宰加工生产线(含剥皮、分割),本项目不涉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分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一期只建设牛屠宰线,建筑物在一期全部建成,计划于2025年5月完工验收生产运行。二期在牛屠宰线上新增羊屠宰,与牛屠宰共用一条生产线,2025年10月开工建设,仅为设备和待宰栏的调整,2025年11月完工。

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2.4%。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

链接: http://**_oUFjE12_QvWw 提取码: l77n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 http://**_oUFjE12_QvWw 提取码: l77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场

联系人:莫蕙蓉

电话:*

邮箱:*@ 163.com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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