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屿詹村梁宗君等5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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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屿詹村梁宗君等5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略)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新河镇宅基地告[2024]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农村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报的建房户有关资料,经实地踏勘,并对建房户的初步审查,拟同意以下建房户进行建房,现按照规定进行建房资格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单位:平方米

序号


(街道)

建房户

有效人口

原有老屋

(略) 置

新建宅基地情况

备注

间数

占地
面积

拆除

调剂

保留

间数

建设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檐口
高(米)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1

新河镇

屿詹村

梁宗君

1

1

72.11

1

72.11

/

/

/

/

1小套

屿詹村

54

274.5

11.2

拆一还一

2

新河镇

屿詹村

梁宗富

4

2

142.27

2

142.27

/

/

/

/

1小套

屿詹村

52.5

266.5

11.2


3

新河镇

屿詹村

梁杰

3

/

/

/

/

/

/

/

/

1中套

屿詹村

78.5

385

11.2


4

新河镇

屿詹村

詹玲明

3

1

63.79

1

63.79

/

/

/

/

1小套

屿詹村

52.5

266.5

11.2


5

新河镇

屿詹村

詹嘉伦

3

1

未办证

1

未办证

/

/

/

/

1中套

屿詹村

80

393

11.2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1日(10天);

2、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批准上述建房户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和规划许可。联系电话:* 附件:规划红线图














(略) 新河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二四年 十二月 十一日




(略)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新河镇宅基地告[2024]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农村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报的建房户有关资料,经实地踏勘,并对建房户的初步审查,拟同意以下建房户进行建房,现按照规定进行建房资格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单位:平方米

序号


(街道)

建房户

有效人口

原有老屋

(略) 置

新建宅基地情况

备注

间数

占地
面积

拆除

调剂

保留

间数

建设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檐口
高(米)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1

新河镇

屿詹村

梁宗君

1

1

72.11

1

72.11

/

/

/

/

1小套

屿詹村

54

274.5

11.2

拆一还一

2

新河镇

屿詹村

梁宗富

4

2

142.27

2

142.27

/

/

/

/

1小套

屿詹村

52.5

266.5

11.2


3

新河镇

屿詹村

梁杰

3

/

/

/

/

/

/

/

/

1中套

屿詹村

78.5

385

11.2


4

新河镇

屿詹村

詹玲明

3

1

63.79

1

63.79

/

/

/

/

1小套

屿詹村

52.5

266.5

11.2


5

新河镇

屿詹村

詹嘉伦

3

1

未办证

1

未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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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中套

屿詹村

80

393

11.2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1日(10天);

2、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批准上述建房户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和规划许可。联系电话:* 附件:规划红线图














(略) 新河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二四年 十二月 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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