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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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江苏油田徐闻油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位于 (略) 徐闻县迈陈镇和西连镇,属于石油勘探工程。徐闻12-1、徐闻12-2未实施;钻探徐闻13、徐闻101-2、徐闻103斜、徐闻101斜、徐闻601斜、徐闻12、徐闻14斜、徐闻15侧合计8口勘探井。钻井深度范围为2531.5m~4075m。其中徐闻13、徐闻101-2、徐闻103斜、徐闻101斜、徐闻601斜完成钻探后发现有良好的油流,井口保留采油树,待转为产能井。徐闻12、徐闻14斜、徐闻15侧完成钻探后油量较少,不具备开采价值,处于封井状态,已对临时用地进行了恢复。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国 (略) (略) 根据有关验收调查表规范要求,委托 (略) 编制完成《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国 (略) (略) 于2024年11月3 (略) 组织召开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中国 (略) (略)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中石化 (略) (略) (略) (施工单位)、江苏 (略) (环评单位)、 (略) (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略) (略) 关 (略) 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 (略) (略) 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日至2024 年12月27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徐闻县城北乡边古村西北侧

2024年12月2日


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位于 (略) 徐闻县迈陈镇和西连镇,属于石油勘探工程。徐闻12-1、徐闻12-2未实施;钻探徐闻13、徐闻101-2、徐闻103斜、徐闻101斜、徐闻601斜、徐闻12、徐闻14斜、徐闻15侧合计8口勘探井。钻井深度范围为2531.5m~4075m。其中徐闻13、徐闻101-2、徐闻103斜、徐闻101斜、徐闻601斜完成钻探后发现有良好的油流,井口保留采油树,待转为产能井。徐闻12、徐闻14斜、徐闻15侧完成钻探后油量较少,不具备开采价值,处于封井状态,已对临时用地进行了恢复。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国 (略) (略) 根据有关验收调查表规范要求,委托 (略) 编制完成《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国 (略) (略) 于2024年11月3 (略) 组织召开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中国 (略) (略)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中石化 (略) (略) (略) (施工单位)、江苏 (略) (环评单位)、 (略) (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略) (略) 关 (略) 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 (略) (略) 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江苏油田 (略) 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勘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日至2024 年12月27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徐闻县城北乡边古村西北侧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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