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封开县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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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封开县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封开县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加快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是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对我省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重要意义。蔬菜、水稻是南丰镇重要的经济产业,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近年来农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助农增收成效明显,有望打造成为又一富民兴村产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略) 、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24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支持对象

  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重点扶持2-3个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强化农业科技赋能,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进程,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能力提升,高质高效。始终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增强经营者素质,在提高质量和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聚焦产品品质、标准建设、安全管控等关键环节能力提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利用本地资源,开展连片规模经营,通过全链导入优质科技资源,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略) 域特色品牌,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 (略) 场主导,政府扶持。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在经营规模、运行模式等方 (略) 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主体发展,做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支持和监管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三)坚持联农带农,利益共享。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也注重引领带动小农户受益,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立紧密联结,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民、联系农民和服务农民的优势,推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四、目标任务

  项目扶持2-3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1-2个蔬菜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建立1个蔬菜加工车间、1个农机服务队。

  (一)建设蔬菜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蔬菜高效安全生产的标准化技术体系,显著提升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蔬菜种植效益。

  (二)建立蔬菜加工车间及农机服务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蔬菜预冷加工车间和农机服务队开展社会化服务,辅助蔬菜基地的日常生产运转,增加经营主体的经济收入。

  五、建设内容

  (一)通过盘活撂荒地等,建设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1-2个。该示范基地要求连片成规模,交通方便,土壤肥力情况较好,完成基地的土地平整、排水系统及水肥一体化等基础条件与相关设施建设,采用绿色防控及高效栽培技术,开展蔬菜标准化种植,带动周边就业。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智慧农业协同种植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生产技术。

  (二)强链延链,建立1个蔬菜加工车间。要求具备对新鲜蔬菜进行预冷、烘干、打包等功能,一次至少 (略) 理5吨蔬菜,切实帮助蔬菜种植企业解决田头蔬菜所需的预冷、打包等生产工序。通过强链、延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强现代农业产业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链条向上下游延伸。

  (三)开展社会化服务,建立1个农机服务队。要求具备水稻收割、土地翻耕、旋耕起垄、植保无人机防治等功能,定期开展农机操作、飞防服务等培训,建立一支能提供可靠农机服务的专业服务队。不仅能 (略) 域农民就业问题,还可以辐射服务周边乡镇,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收入。

  六、申报要求及补助额度

  (一)申报条件

  本项目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具备相关科研机构作为科技指导和技术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要求: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经营场所土地流转规范,联农带农辐射能力较强,财务规范,银行资金结算正常, (略) 裁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限制消费的情形。

  (二)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元。项目采用先建后补、先买后补的补助方式,本项补助每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三)申报资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

  A.《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B.营业执照;

  C.法人身份证;

  D.银行账户;

  E.经营主体所在村(社区)委开具生产经营证明;

  F.本人承诺书;

  G.经营主体近几年财务报表、信用状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申请补助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如新建与扩大生产相关的厂房、大棚、水池等基础设施,需提供照片、新建地址等相关资料;购买生产设备的,需提供发票、三方询价单、购买合同等资料;涉及土地承包则需提供承包协议。

  七、完成时限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申报阶段(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2日)。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采取先报再核方式,由各申报主体报送至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地址:南丰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对面;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并由领导小组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并确定实施主体后,提请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

  2.实施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申请经过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各经营主体开始组织实施,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3.验收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申报人完成建设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镇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实地走访查看,并组织专家级验收合格形成综合意见提请镇班子会议研究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再拨付补助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规划和拨付方式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元,采取先建后补、先购后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在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直接由镇一级拨付给各经营主体,提升果蔬种植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

  (三)资金管理

  1.项目实施单位应有规范完整的账务进行核算,相关建设事项支出从对公账户发生,严禁大额现金支出。所有项目资金支出必须有正规税务发票及相关支出明细或其他附件,机器设备不得代开发票。

  2.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报账申请。

  3.发现项目弄虚作假的,取消财政补助资金。

  4.发现转卖相关补助设备的,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项目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莫瑞金任组长,南丰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游元雄任常务副组长,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党委副书记林国壮、副镇长童俊任副组长,成员从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中抽调。

  2.加强督促管理。项目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根 (略) 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开展项目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审,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3.加强工作协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24号)要求,南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牵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能力提升建设示范工作,主动协调镇政府开展业务指导,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稳步推进。

  4.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包括组织技术培训会、观摩会等。同时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充分调动工作队、镇村干部、服务组织、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好环境,及时梳理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进行宣传推广。

  (二)技术措施

  1.筛选良种:根据 (略) 蔬菜种植传统和发展优势,选择高产、抗病、优质的蔬菜品类和品种,解决企业品种“卡脖子”问题。品种抗性好可以减少农药施用,实现节省成本的目的;品质优可提升产品价格,提高企业种植效益,从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

  2.科学用药、物理防治病虫害:大力推广应用物理防控、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安全科学使用农药。使用高效先进植保无人机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效,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和企业节本增效的目标。

  3.建立科学生产标准:开展绿色高效集约化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制订企业内部种植规范及技术标准,提升产品 (略) 场竞争力。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接受有关单位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九、实施单位

  本项目由南丰镇人民政府承担,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与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入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项目基地基本条件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在基地的落实(包括具体生产安排、农资采购、劳动力组织、技术培训组织等工作)。

  附件: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封开县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加快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是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对我省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重要意义。蔬菜、水稻是南丰镇重要的经济产业,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近年来农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助农增收成效明显,有望打造成为又一富民兴村产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略) 、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24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支持对象

  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重点扶持2-3个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强化农业科技赋能,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进程,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能力提升,高质高效。始终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增强经营者素质,在提高质量和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聚焦产品品质、标准建设、安全管控等关键环节能力提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利用本地资源,开展连片规模经营,通过全链导入优质科技资源,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略) 域特色品牌,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 (略) 场主导,政府扶持。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在经营规模、运行模式等方 (略) 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主体发展,做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支持和监管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三)坚持联农带农,利益共享。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也注重引领带动小农户受益,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立紧密联结,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民、联系农民和服务农民的优势,推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四、目标任务

  项目扶持2-3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1-2个蔬菜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建立1个蔬菜加工车间、1个农机服务队。

  (一)建设蔬菜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蔬菜高效安全生产的标准化技术体系,显著提升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蔬菜种植效益。

  (二)建立蔬菜加工车间及农机服务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蔬菜预冷加工车间和农机服务队开展社会化服务,辅助蔬菜基地的日常生产运转,增加经营主体的经济收入。

  五、建设内容

  (一)通过盘活撂荒地等,建设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1-2个。该示范基地要求连片成规模,交通方便,土壤肥力情况较好,完成基地的土地平整、排水系统及水肥一体化等基础条件与相关设施建设,采用绿色防控及高效栽培技术,开展蔬菜标准化种植,带动周边就业。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智慧农业协同种植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生产技术。

  (二)强链延链,建立1个蔬菜加工车间。要求具备对新鲜蔬菜进行预冷、烘干、打包等功能,一次至少 (略) 理5吨蔬菜,切实帮助蔬菜种植企业解决田头蔬菜所需的预冷、打包等生产工序。通过强链、延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强现代农业产业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链条向上下游延伸。

  (三)开展社会化服务,建立1个农机服务队。要求具备水稻收割、土地翻耕、旋耕起垄、植保无人机防治等功能,定期开展农机操作、飞防服务等培训,建立一支能提供可靠农机服务的专业服务队。不仅能 (略) 域农民就业问题,还可以辐射服务周边乡镇,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收入。

  六、申报要求及补助额度

  (一)申报条件

  本项目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具备相关科研机构作为科技指导和技术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要求: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经营场所土地流转规范,联农带农辐射能力较强,财务规范,银行资金结算正常, (略) 裁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限制消费的情形。

  (二)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元。项目采用先建后补、先买后补的补助方式,本项补助每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三)申报资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

  A.《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B.营业执照;

  C.法人身份证;

  D.银行账户;

  E.经营主体所在村(社区)委开具生产经营证明;

  F.本人承诺书;

  G.经营主体近几年财务报表、信用状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申请补助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如新建与扩大生产相关的厂房、大棚、水池等基础设施,需提供照片、新建地址等相关资料;购买生产设备的,需提供发票、三方询价单、购买合同等资料;涉及土地承包则需提供承包协议。

  七、完成时限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申报阶段(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2日)。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采取先报再核方式,由各申报主体报送至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地址:南丰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对面;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并由领导小组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并确定实施主体后,提请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

  2.实施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申请经过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各经营主体开始组织实施,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3.验收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申报人完成建设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镇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实地走访查看,并组织专家级验收合格形成综合意见提请镇班子会议研究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再拨付补助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规划和拨付方式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元,采取先建后补、先购后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在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直接由镇一级拨付给各经营主体,提升果蔬种植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

  (三)资金管理

  1.项目实施单位应有规范完整的账务进行核算,相关建设事项支出从对公账户发生,严禁大额现金支出。所有项目资金支出必须有正规税务发票及相关支出明细或其他附件,机器设备不得代开发票。

  2.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报账申请。

  3.发现项目弄虚作假的,取消财政补助资金。

  4.发现转卖相关补助设备的,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项目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莫瑞金任组长,南丰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游元雄任常务副组长,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党委副书记林国壮、副镇长童俊任副组长,成员从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中抽调。

  2.加强督促管理。项目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根 (略) 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开展项目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审,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3.加强工作协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24号)要求,南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牵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能力提升建设示范工作,主动协调镇政府开展业务指导,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稳步推进。

  4.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包括组织技术培训会、观摩会等。同时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充分调动工作队、镇村干部、服务组织、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好环境,及时梳理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进行宣传推广。

  (二)技术措施

  1.筛选良种:根据 (略) 蔬菜种植传统和发展优势,选择高产、抗病、优质的蔬菜品类和品种,解决企业品种“卡脖子”问题。品种抗性好可以减少农药施用,实现节省成本的目的;品质优可提升产品价格,提高企业种植效益,从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

  2.科学用药、物理防治病虫害:大力推广应用物理防控、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安全科学使用农药。使用高效先进植保无人机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效,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和企业节本增效的目标。

  3.建立科学生产标准:开展绿色高效集约化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制订企业内部种植规范及技术标准,提升产品 (略) 场竞争力。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接受有关单位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九、实施单位

  本项目由南丰镇人民政府承担,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与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入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项目基地基本条件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在基地的落实(包括具体生产安排、农资采购、劳动力组织、技术培训组织等工作)。

  附件:2024年南丰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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