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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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扬环审批〔2024〕03-126号

项目代码:2312-#-89-01-#

仪征亚新 (略) :

你单位委托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编制的《亚新科智能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南京长三角绿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在项目符合江苏省仪征经 (略) 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项目拟投资#万元对现有“ (略) (略) ”进行搬迁扩建,新征用地#平方米,新建2幢生产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设施,利用原有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炼铸造、 (略) 理、镀前金加工、 (略) 理(镀铬、磷化、氧化、喷钼等)、镀后金加工、清洗及检验包装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8亿片活塞环的生产能力,其中0.9亿片为成品活塞环(其中#片需 (略) 理),0.6亿 (略) 理后活塞环,0.3亿片为毛坯活塞环。

三、在项目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污染,督促施工单位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放,采取及时打扫、洒水和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磷化、氧化废水(含镍)经磷化氧 (略) 理 (略) 理;含铬废水经含 (略) 理 (略) 理;生活废水经化 (略) 理。上述废水与其它废水一并 (略) 综 (略) (略) 理,最终接管仪征工 (略) 理 (略) 理。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铁屑烘干废气收集经“油雾净化+两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浇道破碎、旧砂破碎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熔炼废气、球化废气、浇注废气、造型废气、抛丸清理废气、内外圆去毛刺废气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落砂废气、磁选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油雾过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普通镀废气、复合镀废气收集经“铬酸雾回收+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退镀线废气收集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封口废气、调漆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离子氮化废气收集经水喷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氧化废气、磷化废气收集经碱喷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钼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涂色标废气、上油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废气收集经“碱喷淋+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发动机试验废气收集经“DOC+DPF颗粒物捕捉+SCR脱销”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金加工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打标废气收集经过滤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精磨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油雾过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的标准。

(五)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 (略) 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八)《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1#车间、 (略) 理站边界向外分别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2#车间、危废暂存库、危化品库边界向外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现存东升村老庄组居民,需尽快落实拆迁工作,在拆迁到位的前提下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营。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十)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VOCS≤0.6126/1.536吨,颗粒物≤-9.738/6.041吨,SO2≤0.1152/0.2272吨,NOX≤0.#/0.#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零/#吨,COD≤-0.735/25.9689吨,NH3-N≤-0.0166/2.7249吨,TP≤-0.01/0.3018吨,TN≤-0.0144/3.742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 (略) 重新审核。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江苏省仪征经 (略) 管理委员会

扬环审批〔2024〕03-126号

项目代码:2312-#-89-01-#

仪征亚新 (略) :

你单位委托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编制的《亚新科智能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南京长三角绿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在项目符合江苏省仪征经 (略) 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项目拟投资#万元对现有“ (略) (略) ”进行搬迁扩建,新征用地#平方米,新建2幢生产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设施,利用原有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炼铸造、 (略) 理、镀前金加工、 (略) 理(镀铬、磷化、氧化、喷钼等)、镀后金加工、清洗及检验包装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8亿片活塞环的生产能力,其中0.9亿片为成品活塞环(其中#片需 (略) 理),0.6亿 (略) 理后活塞环,0.3亿片为毛坯活塞环。

三、在项目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污染,督促施工单位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放,采取及时打扫、洒水和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磷化、氧化废水(含镍)经磷化氧 (略) 理 (略) 理;含铬废水经含 (略) 理 (略) 理;生活废水经化 (略) 理。上述废水与其它废水一并 (略) 综 (略) (略) 理,最终接管仪征工 (略) 理 (略) 理。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铁屑烘干废气收集经“油雾净化+两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浇道破碎、旧砂破碎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熔炼废气、球化废气、浇注废气、造型废气、抛丸清理废气、内外圆去毛刺废气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落砂废气、磁选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油雾过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普通镀废气、复合镀废气收集经“铬酸雾回收+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退镀线废气收集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封口废气、调漆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离子氮化废气收集经水喷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氧化废气、磷化废气收集经碱喷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钼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涂色标废气、上油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废气收集经“碱喷淋+水喷淋”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发动机试验废气收集经“DOC+DPF颗粒物捕捉+SCR脱销”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金加工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打标废气收集经过滤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精磨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油雾过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的标准。

(五)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 (略) 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八)《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1#车间、 (略) 理站边界向外分别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2#车间、危废暂存库、危化品库边界向外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现存东升村老庄组居民,需尽快落实拆迁工作,在拆迁到位的前提下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营。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十)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VOCS≤0.6126/1.536吨,颗粒物≤-9.738/6.041吨,SO2≤0.1152/0.2272吨,NOX≤0.#/0.#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零/#吨,COD≤-0.735/25.9689吨,NH3-N≤-0.0166/2.7249吨,TP≤-0.01/0.3018吨,TN≤-0.0144/3.742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 (略) 重新审核。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江苏省仪征经 (略) 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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