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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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芦山县发 (略) :

你局《关于转报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芦发改〔2024〕9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雅安 (略) 用电需求,结 (略) 发展规划,同意建设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芦山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扩建芦山思延(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四、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偿还。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四川雅安电力(集团) (略) 批复(雅电集发展〔2024〕36号),本次间隔扩建在原有变电站预留场地内进行,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无需再办理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各项工程建设条件已落实。

六、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请芦山县发 (略)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强化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同时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工程质量落实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并按规定验收。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芦山县发 (略) :

你局《关于转报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芦发改〔2024〕9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雅安 (略) 用电需求,结 (略) 发展规划,同意建设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芦山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扩建芦山思延(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四、雅安芦山三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偿还。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四川雅安电力(集团) (略) 批复(雅电集发展〔2024〕36号),本次间隔扩建在原有变电站预留场地内进行,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无需再办理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各项工程建设条件已落实。

六、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请芦山县发 (略)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强化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同时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工程质量落实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并按规定验收。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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