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黄埔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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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黄埔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的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根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我局拟采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现就采购公开询价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标准及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合同和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对项目开展验收测评服务工作,检验项目是否满足用户需求,评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果是否满足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的要求,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标准和建设规范,出具符合项目最终验收要求的验收测评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重要依据。具体服务主要包括:测评方案制定、根据测评方案开展现场测评、提交测试问题报告单、进行项目回归测试、测试报告编制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出具符合验收主管单位要求的测评报告等。

  (二)服务范围

  主要参照软件质量模型,开展系统各项测试,记录测试用例执行的过程、输入数据和执行结果,出具验收测评报告。范围包括:

  1.功能性测试:确认应用系统能够满足所有明确的功能需求。

  2.性能效率测试:测试应用系统在设计负载和数据量下的运行效率和响应时间。

  3.兼容性测试:检查应用系统是否能在不同的硬件、操作系统、网络环境和软件配置中正常运行。

  4.易用性测试:评估应用系统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用户是否能快速学习并有效使用系统。

  5.可靠性测试:验证应用系统在持续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健壮性,包括系统崩溃、错误恢复、数据完整性等方面。

  6.信息安全性测试:测试应用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数据保护、用户身份验证、权限管理等,确保系统的信息安全。

  7.用户文档集测试:对用户手册、安装指南、设计说明书等进行审核,确保文档内容清晰、准确。

  (三)服务质量

  1.测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应通过各类评审和质量监督措施,保证测评过程、测评工作成果的质量。

  2.测评单位应配套提供完善的支撑过程,将测评过程的主要成果、问题的提交、确认、跟踪、整改和监督纳入管控,支持项目各方协同、高效、规范地推进项目。

  3.测评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并加盖CMA或CNAS认可标识。

  4.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测评服务方能通过验收。

  5.验收不 (略) 理方式: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认不合格项,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修改测评报告,直至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四)人员配备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熟悉测试工作流程和综合管理业务,具备相应资格。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如工作出现延迟,服务时间顺延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为止。

  四、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元(含税),报价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要求。

  五、比选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内,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公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 (略) 、 (略) )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材料

  (一)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报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 (略) 信用报告。

  (五)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六)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证明材料。

  (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 (略) 、 (略) )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八)项目负责人具备CNAS实验室或CMA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资格证明材料。

  (九)项目报价书、验收测评服务方案文件、及对应综合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材料(一)用于 (略) 证明报价人身份,无需密封;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密封,信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不接受邮寄)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受理。

  报价地点: (略) (略)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广 (略) 发 (略) 综合科E306室

  联系人:彭先生,020-#

  附件: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

广 (略) 发 (略)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pdf



各供应商:

  根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我局拟采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现就采购公开询价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标准及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合同和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对项目开展验收测评服务工作,检验项目是否满足用户需求,评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果是否满足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的要求,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标准和建设规范,出具符合项目最终验收要求的验收测评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重要依据。具体服务主要包括:测评方案制定、根据测评方案开展现场测评、提交测试问题报告单、进行项目回归测试、测试报告编制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出具符合验收主管单位要求的测评报告等。

  (二)服务范围

  主要参照软件质量模型,开展系统各项测试,记录测试用例执行的过程、输入数据和执行结果,出具验收测评报告。范围包括:

  1.功能性测试:确认应用系统能够满足所有明确的功能需求。

  2.性能效率测试:测试应用系统在设计负载和数据量下的运行效率和响应时间。

  3.兼容性测试:检查应用系统是否能在不同的硬件、操作系统、网络环境和软件配置中正常运行。

  4.易用性测试:评估应用系统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用户是否能快速学习并有效使用系统。

  5.可靠性测试:验证应用系统在持续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健壮性,包括系统崩溃、错误恢复、数据完整性等方面。

  6.信息安全性测试:测试应用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数据保护、用户身份验证、权限管理等,确保系统的信息安全。

  7.用户文档集测试:对用户手册、安装指南、设计说明书等进行审核,确保文档内容清晰、准确。

  (三)服务质量

  1.测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应通过各类评审和质量监督措施,保证测评过程、测评工作成果的质量。

  2.测评单位应配套提供完善的支撑过程,将测评过程的主要成果、问题的提交、确认、跟踪、整改和监督纳入管控,支持项目各方协同、高效、规范地推进项目。

  3.测评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并加盖CMA或CNAS认可标识。

  4.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测评服务方能通过验收。

  5.验收不 (略) 理方式: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认不合格项,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修改测评报告,直至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四)人员配备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熟悉测试工作流程和综合管理业务,具备相应资格。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如工作出现延迟,服务时间顺延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为止。

  四、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元(含税),报价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要求。

  五、比选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内,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公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 (略) 、 (略) )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材料

  (一)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报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 (略) 信用报告。

  (五)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六)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证明材料。

  (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 (略) 、 (略) )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八)项目负责人具备CNAS实验室或CMA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资格证明材料。

  (九)项目报价书、验收测评服务方案文件、及对应综合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材料(一)用于 (略) 证明报价人身份,无需密封;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密封,信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不接受邮寄)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受理。

  报价地点: (略) (略) (略) 1号行政服务中心广 (略) 发 (略) 综合科E306室

  联系人:彭先生,020-#

  附件: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

广 (略) 发 (略)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询价综合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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