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 (略) 项 (略) 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略)吨农 (略) 政管道项目 | 项目位于宁夏永宁 (略) ,租赁胜利乡闽宁产 (略) 北侧十号车间 |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主要购置混料机、挤出机和切割机等设备,共设置12条生产线(1#-2#电力管生产线、3#PE穿线管生产线、4#PE给水管生产线、5#-7#农田灌溉管生产线、8#-9#梅花管生产线、10#吸水管生产线、11-12#碳素螺纹管生产线),计划年产(略)t农 (略) 政管道。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5.8%。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混料粉尘和臭气。1#-7#生产线、8#-12#生产线挤出废气均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床+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2024修改单)表5及表9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混料车间加强通风后混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臭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和表2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已建 (略) 理后 (略) (略)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 (略)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挤出机、切割机和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 (略) 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由原料供应厂家上门回收;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项 (略)
联系电话:0951-(略)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 (略) 项 (略) 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略)吨农 (略) 政管道项目 | 项目位于宁夏永宁 (略) ,租赁胜利乡闽宁产 (略) 北侧十号车间 |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主要购置混料机、挤出机和切割机等设备,共设置12条生产线(1#-2#电力管生产线、3#PE穿线管生产线、4#PE给水管生产线、5#-7#农田灌溉管生产线、8#-9#梅花管生产线、10#吸水管生产线、11-12#碳素螺纹管生产线),计划年产(略)t农 (略) 政管道。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5.8%。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混料粉尘和臭气。1#-7#生产线、8#-12#生产线挤出废气均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床+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2024修改单)表5及表9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混料车间加强通风后混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臭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和表2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已建 (略) 理后 (略) (略)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 (略)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挤出机、切割机和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 (略) 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由原料供应厂家上门回收;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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