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忻州繁峙白求恩血液净化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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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忻州繁峙白求恩血液净化门诊部

  忻审管社未许字〔2024〕第021号

忻州繁峙白求恩血液净化门诊部: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日提出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增加床位(血液透析机)的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护士执业证无延续注册。执业医师不满足申请条件。

  2.申请表申请项目内容错误。

  3.未提供新增床位或血液透析 (略) 平面图,无法完成审查审核。

  4.核心管理制度缺失。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行政审批 (略)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忻审管社未许字〔2024〕第021号

忻州繁峙白求恩血液净化门诊部: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日提出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增加床位(血液透析机)的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护士执业证无延续注册。执业医师不满足申请条件。

  2.申请表申请项目内容错误。

  3.未提供新增床位或血液透析 (略) 平面图,无法完成审查审核。

  4.核心管理制度缺失。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行政审批 (略)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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