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砀山县玄庙镇人民政府:
报来《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改善玄庙镇基础设施现状,方便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要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9-(略)-04-05-(略)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砀山县玄庙镇罗寨村、朱庄村、吴寨村、和平新村、果 (略) 、梨花村、马良村
四、建设内容:项目 (略) 路长3832米,宽3.5米,厚度18厘米。 (略) 长620米; (略) 长265米; (略) 长365米; (略) 长900米; (略) 长449米;村 (略) 长111米; (略) 长277米; (略) 长300米; (略) 长200米; (略) 长260米; (略) 长85米。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略)元,资金来源为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略)元,村级自筹资金(略)元,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砀山县玄庙镇人民政府:
报来《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改善玄庙镇基础设施现状,方便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要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9-(略)-04-05-(略)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砀山县玄庙镇罗寨村、朱庄村、吴寨村、和平新村、果 (略) 、梨花村、马良村
四、建设内容:项目 (略) 路长3832米,宽3.5米,厚度18厘米。 (略) 长620米; (略) 长265米; (略) 长365米; (略) 长900米; (略) 长449米;村 (略) 长111米; (略) 长277米; (略) 长300米; (略) 长200米; (略) 长260米; (略) 长85米。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略)元,资金来源为砀山县玄庙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略)元,村级自筹资金(略)元,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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