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雁栖经 (略) (略) (略)
公示时间:2024-12-19
受理时间:2024-1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和无机废气、食堂餐饮油烟和污水站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柜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风井引致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8m,净化后的排放废气污染物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厨房烟道引至建筑屋顶,经设置在屋顶的2台净 (略) 理后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略) 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沉淀— (略) 理工艺,本项目建成后H2S、NH3、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 生产工艺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研发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由北京北排京怀 (略) ( (略) (略) 理厂) (略) 理后达标排放。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加强减震等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按照要求分 (略) 进行收集。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日在北京纳米能源与系 (略) 站进行全本公示,网址链接为:http://**_*.html
联系人:吴剑锋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建设地点: (略) (略) 雁栖经 (略) (略) (略)
公示时间:2024-12-19
受理时间:2024-1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和无机废气、食堂餐饮油烟和污水站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柜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风井引致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8m,净化后的排放废气污染物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厨房烟道引至建筑屋顶,经设置在屋顶的2台净 (略) 理后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略) 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沉淀— (略) 理工艺,本项目建成后H2S、NH3、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 生产工艺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研发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由北京北排京怀 (略) ( (略) (略) 理厂) (略) 理后达标排放。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加强减震等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按照要求分 (略) 进行收集。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日在北京纳米能源与系 (略) 站进行全本公示,网址链接为:http://**_*.html
联系人:吴剑锋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