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131.#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 (略) 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产131.#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略) 金坛经 (略) (略) 58号 | 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新增一条安全光栅生产线,并增加原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安全继电器56.#只、磁性开关10.#只、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只、安全光栅1.#只、小型控制器8.#只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的排放,制纯浓水、安全 (略) 理清洗废 (略)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表1工业用水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略) 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 (略) 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 (略) 理,并在投产 (略) 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131.#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 (略) 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产131.#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略) 金坛经 (略) (略) 58号 | 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新增一条安全光栅生产线,并增加原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安全继电器56.#只、磁性开关10.#只、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只、安全光栅1.#只、小型控制器8.#只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的排放,制纯浓水、安全 (略) 理清洗废 (略)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表1工业用水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略) 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 (略) 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 (略) 理,并在投产 (略) 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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