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吨6S-5-甲基四氢叶酸钙M3、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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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吨6S-5-甲基四氢叶酸钙M3、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

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元在启东生命健康产 (略) 338号 (略) (略) 内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建筑物, (略) 现有三车间和多功能车间、仓库等建构筑物,新增部分生产设备,罐区新增4个50m3储罐,启用已通过消防验收的*类仓库(危化品仓库),对污水站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和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启东生命健康产 (略) 338号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5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略) 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

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元在启东生命健康产 (略) 338号 (略) (略) 内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建筑物, (略) 现有三车间和多功能车间、仓库等建构筑物,新增部分生产设备,罐区新增4个50m3储罐,启用已通过消防验收的*类仓库(危化品仓库),对污水站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吨6S-5-*基四氢叶酸钙(M3)和100吨还原型辅酶Q10(QH)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启东生命健康产 (略) 338号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5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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