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知识城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6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1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B-E4-5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
综合受理号 | hp*X* |
建设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ZSCB-E4-5地块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4 |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6333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4-12-1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B-E4-5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 |
综合受理号 | hp*X* | |
建设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ZSCB-E4-5地块 | |
建设规模 | 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1幢,地上4层:*.09平方米;2#门房1幢,地上1层:115.7平方米;4#水泵房1幢,地上1层:33.38平方米,地下1层:969.99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建筑报建图1份。 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33B2438)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围墙总长度(不含大门)780.89米。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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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6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1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B-E4-5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
综合受理号 | hp*X* |
建设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ZSCB-E4-5地块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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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6333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4-12-1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B-E4-5地块广州迈胜产业化基地项目(自编号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自编号2#门房)、(自编号4#水泵房)及围墙 | |
综合受理号 | hp*X* | |
建设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ZSCB-E4-5地块 | |
建设规模 | 1#质子治疗系统制造中心1幢,地上4层:*.09平方米;2#门房1幢,地上1层:115.7平方米;4#水泵房1幢,地上1层:33.38平方米,地下1层:969.99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建筑报建图1份。 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33B2438)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围墙总长度(不含大门)780.89米。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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