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白沙河 (略) 1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48.9平方米,主要利用拆解后的废旧洗衣机、废旧汽车保险杠废塑料(不含危险废物)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托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盐水定期经三级沉淀去除盐水中杂质后回用于盐水池,不得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过滤漆渣后的脱漆废水、细破碎废水、摩擦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 (略) 理设施(pH调节池+过滤+水量调节+絮凝沉淀+A2O+二沉池,20m3/h)处理,50%回用于细破碎、摩擦清洗及脱漆工序,50%进入“超滤+反渗透” (略) 理,反渗透浓水和反冲洗水回用于盐水池盐选补水,反渗透淡水回用于漂洗工序及反冲洗用水;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盐水池和所有与废水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滤筒 (略) 理,与经布袋 (略) 理后的破碎、Z型风选废气一同,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相关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VOCs、#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苯、苯#烯、#烯腈、1,3-#二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烯腈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烯腈物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VOCs、#苯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过滤材料、喷淋塔废渣、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脱漆漆渣、氢氧化钠废包装袋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滤筒、 (略) 、泥饼、杂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白沙河 (略) 1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48.9平方米,主要利用拆解后的废旧洗衣机、废旧汽车保险杠废塑料(不含危险废物)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托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盐水定期经三级沉淀去除盐水中杂质后回用于盐水池,不得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过滤漆渣后的脱漆废水、细破碎废水、摩擦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 (略) 理设施(pH调节池+过滤+水量调节+絮凝沉淀+A2O+二沉池,20m3/h)处理,50%回用于细破碎、摩擦清洗及脱漆工序,50%进入“超滤+反渗透” (略) 理,反渗透浓水和反冲洗水回用于盐水池盐选补水,反渗透淡水回用于漂洗工序及反冲洗用水;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盐水池和所有与废水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滤筒 (略) 理,与经布袋 (略) 理后的破碎、Z型风选废气一同,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相关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VOCs、#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苯、苯#烯、#烯腈、1,3-#二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烯腈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烯腈物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VOCs、#苯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过滤材料、喷淋塔废渣、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脱漆漆渣、氢氧化钠废包装袋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滤筒、 (略) 、泥饼、杂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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