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246号整改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246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埕口镇 (略) (俗称氧化铝厂)将大概百吨以上的工业废料(废渣、含碱的红泥)堆放在村东侧的墓地内,2021年坟地被工业废水掩埋,后使用炉灰渣 (略) ,村民耕地同样被倾倒废渣、含碱的红泥、炉灰渣,并在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该工厂在村西南方,排放的工业臭气刺鼻(大多数情况下在夜间23时之后排放),村东侧的保顺河内同样有工业废料以及臭味。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信访 (略) (俗称氧化铝厂)全称为山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年产(略)吨氧化铝及配套热电项目,该项目于2008年6月16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8〕175号),于2016年11月14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验收(鲁环验〔2016〕76号)。该项目生产原料为印尼进口的三水铝石型铝土矿,采用拜耳法生产工艺生产氧化铝。
针对将大概百吨以上的工业废料(废渣、含碱的红泥)堆放在村东侧的墓地内问题。经调查,信访中反映的冯家庄村墓地位于冯家庄村东南侧,占地68亩。该墓地东临山东创 (略) 含氟新材料项目(2021年5月7日该项目开始建设围 (略) 域划分,2021年5月20日围墙全部完成建设),西临山东 (略) 赤泥库,南临山东 (略) ,北临泊埕河。2021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墓地内未发现堆放工业废料的情况。
针对2021年坟地被工业废水掩埋,后使用炉灰渣 (略) 问题。经调查,山东 (略) 铝产业项目施工过程中打桩产生的泥浆圈围堰损坏,导致泥浆圈中打桩产生的泥水(自来水与泥土的混合物)流入施工现场东侧低洼的墓地内。在对墓地泥水清理过程中为了方便进入车辆和机械,山东 (略) 运输煤渣对墓地西侧 (略) 进行铺垫,墓地西侧为100米煤渣 (略) ,其余均 (略) 。
针对村民耕地同样被倾倒废渣、含碱的红泥、炉灰渣,并在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问题。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位置为山东创 (略) 含氟新材料项目施工现场。信访中反映的废渣、含碱的红泥为山东金海 (略) 产生的钛石膏,钛石膏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已进行平整,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经实地测量,钛石膏堆放场占地面积2.25公顷。信访人反映的冯家村墓地周边约28公顷的土地范围内,按国家土地利用分类为其他草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盐碱地和耕地(2.19公顷)等地类,其中钛石膏堆放场占地为盐碱地类,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针对该工厂在村西南方,排放的工业臭气刺鼻(大多数情况下在夜间23时之后排放)的问题。经调查,山东 (略) 位于埕口镇冯家庄村东南方。山东 (略) 年产(略)吨氧化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烟尘,经蒽醌二磺酸钠(ADA)法脱硫、静电除尘达标后排放,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上级环 (略) 。经调阅近2021年3-5月份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的情况。
针对村东侧的保顺河内同样有工业废料以及臭味问题。经调查,信访中反映的保顺河实为泊埕河,现场未发现工业废物,但确有臭味。位于冯家庄村东、泊埕河西、冯家庄村东泊埕河桥北有一纳污坑塘,该坑塘是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4月埕口镇政府与无棣 (略) 签订了治理协议,利用光合细菌法对污染水体进行治理。治理工程于2021年5月3日开始,2021年5月28日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略)。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246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埕口镇 (略) (俗称氧化铝厂)将大概百吨以上的工业废料(废渣、含碱的红泥)堆放在村东侧的墓地内,2021年坟地被工业废水掩埋,后使用炉灰渣 (略) ,村民耕地同样被倾倒废渣、含碱的红泥、炉灰渣,并在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该工厂在村西南方,排放的工业臭气刺鼻(大多数情况下在夜间23时之后排放),村东侧的保顺河内同样有工业废料以及臭味。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信访 (略) (俗称氧化铝厂)全称为山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年产(略)吨氧化铝及配套热电项目,该项目于2008年6月16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8〕175号),于2016年11月14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验收(鲁环验〔2016〕76号)。该项目生产原料为印尼进口的三水铝石型铝土矿,采用拜耳法生产工艺生产氧化铝。
针对将大概百吨以上的工业废料(废渣、含碱的红泥)堆放在村东侧的墓地内问题。经调查,信访中反映的冯家庄村墓地位于冯家庄村东南侧,占地68亩。该墓地东临山东创 (略) 含氟新材料项目(2021年5月7日该项目开始建设围 (略) 域划分,2021年5月20日围墙全部完成建设),西临山东 (略) 赤泥库,南临山东 (略) ,北临泊埕河。2021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墓地内未发现堆放工业废料的情况。
针对2021年坟地被工业废水掩埋,后使用炉灰渣 (略) 问题。经调查,山东 (略) 铝产业项目施工过程中打桩产生的泥浆圈围堰损坏,导致泥浆圈中打桩产生的泥水(自来水与泥土的混合物)流入施工现场东侧低洼的墓地内。在对墓地泥水清理过程中为了方便进入车辆和机械,山东 (略) 运输煤渣对墓地西侧 (略) 进行铺垫,墓地西侧为100米煤渣 (略) ,其余均 (略) 。
针对村民耕地同样被倾倒废渣、含碱的红泥、炉灰渣,并在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问题。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村民耕地内建墙遮挡位置为山东创 (略) 含氟新材料项目施工现场。信访中反映的废渣、含碱的红泥为山东金海 (略) 产生的钛石膏,钛石膏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已进行平整,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经实地测量,钛石膏堆放场占地面积2.25公顷。信访人反映的冯家村墓地周边约28公顷的土地范围内,按国家土地利用分类为其他草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盐碱地和耕地(2.19公顷)等地类,其中钛石膏堆放场占地为盐碱地类,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针对该工厂在村西南方,排放的工业臭气刺鼻(大多数情况下在夜间23时之后排放)的问题。经调查,山东 (略) 位于埕口镇冯家庄村东南方。山东 (略) 年产(略)吨氧化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烟尘,经蒽醌二磺酸钠(ADA)法脱硫、静电除尘达标后排放,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上级环 (略) 。经调阅近2021年3-5月份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的情况。
针对村东侧的保顺河内同样有工业废料以及臭味问题。经调查,信访中反映的保顺河实为泊埕河,现场未发现工业废物,但确有臭味。位于冯家庄村东、泊埕河西、冯家庄村东泊埕河桥北有一纳污坑塘,该坑塘是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4月埕口镇政府与无棣 (略) 签订了治理协议,利用光合细菌法对污染水体进行治理。治理工程于2021年5月3日开始,2021年5月28日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略)。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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