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楚雄州姚安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4年12月 (略) 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楚雄州姚安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 | 建设单位 | 姚 (略)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9个自来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村水厂、适中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及管线工程;包含9个水厂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取水从唐白山水库、罗家箐水库、龙潭箐水库、耙齿河水库、杨家箐水库、红梅水库、排沙河水库、干香凹水库通过管道将水引至9个水厂。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5.#元,占总投资的0.43%。 | ||||||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工艺较简单,人员不在施工场地食宿,在每个场地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污水收集沉淀池,总共设置9个沉淀池,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在每个水厂各设置1个旱厕以解决工人入厕问题,后委托周围农户清掏做农家肥使用;管线工程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子现有的 (略) 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水厂采取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围墙及厂内绿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对水厂、管线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等措施,加快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设置告示牌和警示牌,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则,避免施工人员伤害野生动植物。 3、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水厂及管线工程开挖、土方堆放、回填、建设材料装卸、堆放和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和运出、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等。主要污染物为TSP,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其产生强度与施工方式、气象条件有关,一般风大时产生扬尘较多,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及时清理场地,减少施工扬尘产生;物料堆放采取篷布遮盖;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车 (略) 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CO、NOx、碳氢化合物等,属于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量较小、产生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由于产生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水厂及管线工程建设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施工过程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 (略) 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 (略) 时,应低速、禁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9个水厂及管线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9357.34m3,土石方回填量为9357.34m3,9个水厂及管线工程土石方开挖平衡,无弃土石方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6.42t,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项目地村委会指 (略) 理;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干化场渗滤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在每个水厂设置2人,2人轮流坐班,均不在厂内食宿,每个水厂生活废水量为0.016m3/d,5.84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每个水厂新建1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有效暂存313天生活废水,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6个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生产废水(水厂沉淀池的排泥水、滤池的反冲洗水)经回收水池(10-20m3)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生产废水(水厂沉淀池的排泥水、滤池的反冲洗水)、污泥干化场的渗滤水经回收水池(60 m3)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在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设置污泥干化场,在污泥干化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由于有机物的含量低,产生的异味较小,为无组织排放,污泥产生的异味经过绿化吸收、空气扩散、缩短污泥堆积时间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为加药设备、消毒设备、一体化净水设备、潜水泵、排泥泵、管道泵、计量泵等。设备安置于室内、 (略) 、安装减振垫片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来进行降噪。9个水厂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运营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减震基础定时维护,避免松动,减震垫损坏定时更换,减少非正常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每个水厂设置2人,2人轮流坐班,均不在厂内食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年产365天,则每个水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d,0.18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子的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理;9个水厂废包装袋总产生量为0.272t/a,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总产生量为3493.05t/a,其中6个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的污泥用于周围农田还田,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的污泥经污泥干化场自然晾干后用于周围农田还田;运营期9个水厂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均外委给相关单位,维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废一并委托检 (略) 置,项目厂内不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5、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为:次氯酸钠泄露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需采取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次氯酸钠储存点应做到防雨、防晒、阴凉、通风,并在储存设施四周设置围堰,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置专人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 (州 (略) (略) 办公室、传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4年12月 (略) 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楚雄州姚安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 | 建设单位 | 姚 (略)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9个自来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村水厂、适中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及管线工程;包含9个水厂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取水从唐白山水库、罗家箐水库、龙潭箐水库、耙齿河水库、杨家箐水库、红梅水库、排沙河水库、干香凹水库通过管道将水引至9个水厂。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5.#元,占总投资的0.43%。 | ||||||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工艺较简单,人员不在施工场地食宿,在每个场地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污水收集沉淀池,总共设置9个沉淀池,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在每个水厂各设置1个旱厕以解决工人入厕问题,后委托周围农户清掏做农家肥使用;管线工程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子现有的 (略) 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水厂采取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围墙及厂内绿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对水厂、管线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等措施,加快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设置告示牌和警示牌,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则,避免施工人员伤害野生动植物。 3、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水厂及管线工程开挖、土方堆放、回填、建设材料装卸、堆放和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和运出、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等。主要污染物为TSP,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其产生强度与施工方式、气象条件有关,一般风大时产生扬尘较多,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及时清理场地,减少施工扬尘产生;物料堆放采取篷布遮盖;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车 (略) 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CO、NOx、碳氢化合物等,属于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量较小、产生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由于产生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水厂及管线工程建设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施工过程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 (略) 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 (略) 时,应低速、禁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9个水厂及管线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9357.34m3,土石方回填量为9357.34m3,9个水厂及管线工程土石方开挖平衡,无弃土石方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6.42t,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项目地村委会指 (略) 理;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干化场渗滤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在每个水厂设置2人,2人轮流坐班,均不在厂内食宿,每个水厂生活废水量为0.016m3/d,5.84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每个水厂新建1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有效暂存313天生活废水,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6个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生产废水(水厂沉淀池的排泥水、滤池的反冲洗水)经回收水池(10-20m3)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生产废水(水厂沉淀池的排泥水、滤池的反冲洗水)、污泥干化场的渗滤水经回收水池(60 m3)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在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设置污泥干化场,在污泥干化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由于有机物的含量低,产生的异味较小,为无组织排放,污泥产生的异味经过绿化吸收、空气扩散、缩短污泥堆积时间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为加药设备、消毒设备、一体化净水设备、潜水泵、排泥泵、管道泵、计量泵等。设备安置于室内、 (略) 、安装减振垫片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来进行降噪。9个水厂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运营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减震基础定时维护,避免松动,减震垫损坏定时更换,减少非正常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每个水厂设置2人,2人轮流坐班,均不在厂内食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年产365天,则每个水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d,0.18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子的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理;9个水厂废包装袋总产生量为0.272t/a,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总产生量为3493.05t/a,其中6个水厂(唐白山水厂、木薯水厂、新民水厂、陈家村水厂、涟水水厂、大栎树水厂)的污泥用于周围农田还田,3个水厂(适中水厂、红梅水厂、小苴水厂)的污泥经污泥干化场自然晾干后用于周围农田还田;运营期9个水厂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均外委给相关单位,维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废一并委托检 (略) 置,项目厂内不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5、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为:次氯酸钠泄露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需采取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次氯酸钠储存点应做到防雨、防晒、阴凉、通风,并在储存设施四周设置围堰,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置专人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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