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备案证明
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备案证明
沅发改审〔2024〕305号
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日在湖南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12-(略)-04-01-(略),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湖南荣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CFPWQB1L,法定代表人:吴剑雯,注册资本(略)元。
2.项目名称: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
3.建设地点:沅陵县君临大道北侧、319国道南侧,与君临 (略) 相邻而立。
4.建设期限:60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略).10㎡(最终用地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总建筑面积(略).18㎡,计容建筑面积(略).64㎡。新建9栋高层住宅建筑,2栋商业建筑,1栋物管建筑。配套建设给排水、燃气、电气等其它基础设施。容积率3.00,建筑密度21.43%,绿地率35.00%。单体建筑面积未超过(略)㎡。
6.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
7.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8.请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实施项目。
9.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10.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 (略) 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11.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12.项目单位已声明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上信息由 (略) 上告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企业负责。
??????????????????????????沅陵县发 (略)
???????????????????????????2024年12月3日
沅发改审〔2024〕305号
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日在湖南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12-(略)-04-01-(略),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湖南荣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CFPWQB1L,法定代表人:吴剑雯,注册资本(略)元。
2.项目名称:沅陵县南都御景项目。
3.建设地点:沅陵县君临大道北侧、319国道南侧,与君临 (略) 相邻而立。
4.建设期限:60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略).10㎡(最终用地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总建筑面积(略).18㎡,计容建筑面积(略).64㎡。新建9栋高层住宅建筑,2栋商业建筑,1栋物管建筑。配套建设给排水、燃气、电气等其它基础设施。容积率3.00,建筑密度21.43%,绿地率35.00%。单体建筑面积未超过(略)㎡。
6.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
7.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8.请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实施项目。
9.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10.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 (略) 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11.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12.项目单位已声明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上信息由 (略) 上告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企业负责。
??????????????????????????沅陵县发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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