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第三次公示
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第三次公示
翼城县 (略) 委托评价单位编制完成《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现将拟报批的《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二、公示内容及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公众意见表及公众参与说明文件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翼城县 (略) ;
建设单位联系人:和培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翼城县翔翼东街 (略) 东北侧约240米
翼城县 (略) 委托评价单位编制完成《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现将拟报批的《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二、公示内容及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公众意见表及公众参与说明文件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翼城县 (略) ;
建设单位联系人:和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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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翼城县翔翼东街 (略) 东北侧约2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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