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鑫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鑫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西 (略) 年产(略)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略)-04-01-(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龙岗产 (略) 以西、 (略) 以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2′17.377″,北纬28°12′32.835″),项目租用鹰潭 (略) 厂房,租赁面积(略).62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变动的具体内容包括:①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拉丝后退火前增加了毛毡除油工序,增加了原辅材料毛毡;②设备:大拉机、中拉机、小拉机、绞线机设备数量增加,拉丝液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水池容积增加,退火镀锡机设备数量减少,增加微拉机、连拉连退机等设备种类;③平面布置:镀锡设备布置位置由“5#厂房”变更为“3#厂房”,挤压设备布置位置由“3#厂房和7#厂房”变更为每个厂房内均有布置,退火设备布置位置由“5#厂房”变更为每个车间内均有布置;④环保措施:退火工序废气由“有组织”变更为“无组织”,镀 (略) 理工艺由“布袋除尘”变更为“水喷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原有3#、5#、7#厂房等主体工程;在3#厂房设置原料仓库、5#厂房设置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依托租赁原有办公楼、研发楼等辅助工程;依托原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新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约占总投资的1.6%。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 (略) 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鹰潭龙岗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略) 排 (略) 理 (略) 理,尾水应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镀锡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退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项目镀锡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采取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以非(略)烷总烃表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略)烷总烃表征)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3#、5#、7#厂房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拉丝机、微拉机、连退连拉机、退火镀锡机、退火线、绞线机、冷却塔、风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拉丝液、沾有拉丝液的铜泥、废桶、废镀锡助镀剂、废毡布、 (略) 理废棉垫、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锡渣、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拉丝液、沾有拉丝液的铜泥、废桶、废镀锡助镀剂、废毡布、 (略) 理废棉垫、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 (略) 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锡渣、沉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3#、5#、7#厂房各设置1个48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3#厂房设置1个54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 (略) 堆放,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危废暂存间、拉丝液循环水池、 (略) 、 (略) 、退 (略) 等地面及裙角做防 (略) 理;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西 (略) 年产(略)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058吨/年,氨氮为0.006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 (略) 余江 (略) 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余江大队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江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西 (略) 年产(略)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略)-04-01-(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龙岗产 (略) 以西、 (略) 以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2′17.377″,北纬28°12′32.835″),项目租用鹰潭 (略) 厂房,租赁面积(略).62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变动的具体内容包括:①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拉丝后退火前增加了毛毡除油工序,增加了原辅材料毛毡;②设备:大拉机、中拉机、小拉机、绞线机设备数量增加,拉丝液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水池容积增加,退火镀锡机设备数量减少,增加微拉机、连拉连退机等设备种类;③平面布置:镀锡设备布置位置由“5#厂房”变更为“3#厂房”,挤压设备布置位置由“3#厂房和7#厂房”变更为每个厂房内均有布置,退火设备布置位置由“5#厂房”变更为每个车间内均有布置;④环保措施:退火工序废气由“有组织”变更为“无组织”,镀 (略) 理工艺由“布袋除尘”变更为“水喷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原有3#、5#、7#厂房等主体工程;在3#厂房设置原料仓库、5#厂房设置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依托租赁原有办公楼、研发楼等辅助工程;依托原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新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约占总投资的1.6%。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 (略) 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鹰潭龙岗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略) 排 (略) 理 (略) 理,尾水应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镀锡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退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项目镀锡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采取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以非(略)烷总烃表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略)烷总烃表征)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3#、5#、7#厂房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拉丝机、微拉机、连退连拉机、退火镀锡机、退火线、绞线机、冷却塔、风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拉丝液、沾有拉丝液的铜泥、废桶、废镀锡助镀剂、废毡布、 (略) 理废棉垫、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锡渣、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拉丝液、沾有拉丝液的铜泥、废桶、废镀锡助镀剂、废毡布、 (略) 理废棉垫、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 (略) 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锡渣、沉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项目3#、5#、7#厂房各设置1个48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3#厂房设置1个54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 (略) 堆放,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危废暂存间、拉丝液循环水池、 (略) 、 (略) 、退 (略) 等地面及裙角做防 (略) 理;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西 (略) 年产(略)吨铜丝镀锡丝项目变更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058吨/年,氨氮为0.006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 (略) 余江 (略) 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余江大队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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