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浮床、浮椅、游泳棒、游泳...
年产浮床、浮椅、游泳棒、游泳...
项目名称:年产浮床、浮椅、游泳棒、游泳板凳等*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海 (略) (略) 68号
建设单位:江苏宏 (略)
编制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编制人员:曹燕燕(**)
受理日期:2024-12-06
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包 (略) 68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企业拟租赁秋漾 (略) 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套浮床、*套浮椅、*套游泳棒、*套游泳板凳的项目生产线,同步配套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备。项目产品方案见报告表表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 (略) 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 (略) 理后与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冷却塔排水合并接管 (略) 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符合《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新建企业中其他制品企业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
3.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6.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浮床、浮椅、游泳棒、游泳板凳等*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海 (略) (略) 68号
建设单位:江苏宏 (略)
编制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编制人员:曹燕燕(**)
受理日期:2024-12-06
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包 (略) 68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企业拟租赁秋漾 (略) 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套浮床、*套浮椅、*套游泳棒、*套游泳板凳的项目生产线,同步配套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备。项目产品方案见报告表表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 (略) 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 (略) 理后与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冷却塔排水合并接管 (略) 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符合《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新建企业中其他制品企业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
3.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6.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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