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新建浔江灌区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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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新建浔江灌区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第二次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 (略) 新建 (略) 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新建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新建 (略) 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导子镇、大市镇、东湖圩镇、龙塘镇、水东江街道等五个乡镇

建设单位

(略) 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天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渠首工程:改造渠首山塘7座、新建及改造拦水闸13座,新建渠首进水闸15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②渠道工程:衬砌渠道56条共64.398km;③渠系建筑物:重建及加固改造渡 (略) 5.031km、隧 (略) 3.688km、暗 (略) 18.957km、过路涵 (略) 2.46km、跌 (略) 0.175km;④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新建节制闸6个、泄洪 (略) 、分水闸190座,新建机耕桥34座,便民人行桥 (略) ,便民踏步 (略) ,新建生物通 (略) ,新 (略) 17.163km,灌区管 (略) 437m2、告示 (略) ;⑤用水量 (略) 信息化建设:新建量测水设 (略) 、水位监测 (略) 、雨量监 (略) 、视频监测 (略) 、闸门控制 (略) ,信息管理 (略) , (略) 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建设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多样性的保护,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临时弃渣场等位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在施工范 (略) 域进行作业,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水体内的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施工完成后对临时渣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进行地貌恢复和生态功能恢复。

2.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项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洒水, (略) 面的清洁、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或封闭等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机械、运行车辆管理等。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弃渣场四周设置围挡和截水沟、覆盖薄膜等防雨水冲刷措施;施工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收集池絮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场地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淤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基坑废水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 (略) 理,不外排。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 (略) 、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置临时围挡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5.落实固 (略) 置措施。弃渣场剥离表土与工程原有的表层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复垦;沉淀池泥污定期清捞,与含水率高的淤泥沥干后运送至 (略) 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的建 (略) (略) 理。施工期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当地维修点维修后带走,不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处置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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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新建 (略) 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新建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新建 (略) 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导子镇、大市镇、东湖圩镇、龙塘镇、水东江街道等五个乡镇

建设单位

(略) 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天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渠首工程:改造渠首山塘7座、新建及改造拦水闸13座,新建渠首进水闸15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②渠道工程:衬砌渠道56条共64.398km;③渠系建筑物:重建及加固改造渡 (略) 5.031km、隧 (略) 3.688km、暗 (略) 18.957km、过路涵 (略) 2.46km、跌 (略) 0.175km;④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新建节制闸6个、泄洪 (略) 、分水闸190座,新建机耕桥34座,便民人行桥 (略) ,便民踏步 (略) ,新建生物通 (略) ,新 (略) 17.163km,灌区管 (略) 437m2、告示 (略) ;⑤用水量 (略) 信息化建设:新建量测水设 (略) 、水位监测 (略) 、雨量监 (略) 、视频监测 (略) 、闸门控制 (略) ,信息管理 (略) , (略) 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建设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多样性的保护,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临时弃渣场等位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在施工范 (略) 域进行作业,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水体内的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施工完成后对临时渣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进行地貌恢复和生态功能恢复。

2.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项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洒水, (略) 面的清洁、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或封闭等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机械、运行车辆管理等。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弃渣场四周设置围挡和截水沟、覆盖薄膜等防雨水冲刷措施;施工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收集池絮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场地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淤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基坑废水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 (略) 理,不外排。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 (略) 、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置临时围挡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5.落实固 (略) 置措施。弃渣场剥离表土与工程原有的表层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复垦;沉淀池泥污定期清捞,与含水率高的淤泥沥干后运送至 (略) 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的建 (略) (略) 理。施工期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当地维修点维修后带走,不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处置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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